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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精选6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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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开展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开展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精选6篇)作文

为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确保学生身心安全、健康成长,依据__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___思想为指导,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促进全市教育系统建立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组织机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切实推动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为建设阳光安全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市、镇(办)、校三级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学生欺凌防治部门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工作局面,推动全市形成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工作机构,做到责任到位。市教体局成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组长由市教体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安全办,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方案制定、对口管理等。公开电话:__________。各镇(办)中心校、市直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二)落实部门分工,做到齐抓共管。按照《实施方案》职责分工,落实市教体局、市综治办、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及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组织的责任,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共同治理。各镇(办)中心校、市直各学校也要建立相应机制,做到齐抓共管。

(三)落实日常管理,做到制度健全。学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明确学校相关岗位教职工特别是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明确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在校规校纪中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罚规定。

(四)落实预防措施,做到防患未然。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五)落实处置程序,做到规范有度。学校要细化调查处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严重程度和教育惩戒欺凌实施者、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的具体流程和办法。市教体局要细化欺凌事件处理申诉和复查程序。各镇(办)中心校、市直各学校要依据管理权限,对本地本校学生欺凌事件及处置情况建立专门档案。

(六)落实长效机制,做到专业有效。市教体局按照要求建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培训、考评、问责处理、依法治理等长效机制,在各镇(办)和市直各学校安全专干、校长、教师培训和考评中增加学生欺凌防治内容,细化培训内容、范围、次数等要求,细化纳入考评内容和标准,细化问责处理规定等;各镇(办)中心校、市直各学校要将学校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纳入挂牌督导内容,督导部门要监督指导学校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健全工作制度、加强预防排查。

以上六项内容,各镇(办)中心校、市直各学校的工作要在9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镇(办)中心校、市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提高认识,随时掌握本辖区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做好舆情监测,各镇(办)中心校、市直各学校每月要向市教体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__________)报告本辖区学生欺凌事件发生情况。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学生欺凌舆情监测通报制度,实时掌握欺凌事件发生情况。

(二)督导问责。市教体局安全办将联合有关股室将于10月份对全市学生欺凌防治情况进行督导,重点检查各地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纳入挂牌督导、开展综合治理等情况,学校落实学生欺凌防治日常管理、预防措施、处置程序、工作成效等情况。各镇(办)中心校、市直各学校要对本区域和学校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有关人员严肃问责,并相应建立学生欺凌事件督办制度。

(三)评估总结。各镇(办)中心校、市直各学校要对照工作内容中的“六个落实”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于10月10日前向市教体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办公室上报本辖区内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汇报。

(四)社会监督。各镇(办)中心校、市直各学校要公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含工作机构名称、办公电话、实施方案)接受公众监督,并报市教体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篇二:开展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__大精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__中小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使中小学生日常行为更加规范,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快乐健康成长。预防、处置中小学生欺凌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不断健全,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成效更加显著,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营造良好环境。

二、治理范围

__所属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三、治理内容

中小学校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行为和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师生家长的教育。中小学校要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要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积极开展法制知识讲座和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向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学生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普及防范中小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组织家长到学校或社区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有关知识。

(二)强化学校的日常管理。学校要制定和落实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要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监控和报警平台,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网络,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处”。公布学生救助或防治欺凌行为、事件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定期开展排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做好矛盾化解和处理工作。对经常欺负同学、打架斗殴、拉帮结派、有暴力倾向的学生,要密切联系学生家长和有关专业部门,加强重点帮扶教育,化解其心理障碍和暴力倾向;严密关注其思想和行为状态,发现有异常举动,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三)建立和完善警校联动机制。各级教育部门及学校要结合“护校安园”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警校联动机制。加强对校园周边的巡逻防控,落实上下学高峰期“护学岗”制度。充分发挥“便民服务站”作用,加强对校外学生欺凌行为和事件的监控。联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人员的排查、疏导和管控。

(四)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行为和事件。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教育为主的同时针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各级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学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审判等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学校。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五)严格调查和申诉程序。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由师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处(科)室处理。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师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复查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备案。涉法涉诉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受理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六)建立防治学生欺凌的长效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完善培训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并实行学分制管理。建立考评机制,将本区域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作为考评内容,纳入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纳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年度考评,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建立问责处理机制,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督导检查,对屡职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师和单位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五、保障落实

(一)建立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__各级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有效联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研判,统筹推进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__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办公室设在__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电话:__________)。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职尽责。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是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综治部门负责推动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法院负责依法妥善审理学生欺凌相关案件,通过庭审厘清学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工作;以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学生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法律监督,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公安机关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教育部门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工作。司法部门负责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支持体系,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技工学校做好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共青团组织负责切实履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妇联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残联负责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二)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定期对区域内学校按要求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开展培训、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开。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责任和措施不落实、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盲目决策等情形,导致严重后果或影响恶劣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经验教训,扎实推进工作。认真及时做好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总结,一方面围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总结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具有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另一方面围绕面临的困难和不足,认真查找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与社会、家长和学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查找问题真正的根源,汲取教训,研究改进,推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结合普法工作,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对已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满足群众信息需求。教育行政部门要联系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共同发布反学生欺凌绿色报道倡议书,营造反学生欺凌报道宣传的良好氛围。

__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办公室改在__教育局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

篇三:开展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__]__号)和教育部等九部委《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经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活动,为稳妥有效地开展好此项活动,结合我心啊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预防活动,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建设和谐校园。

二、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____

常务副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及法制股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局法制股。

__县教育局反校园欺凌举报电话:____________

三、活动安排及要求

本次活动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学习教育阶段(20__年4月21日-5月30日。)

(一)开展教育。学校集中组织对学生开展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同时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于4月30日前制定《学校预防欺凌实施方案》,依据《方案》组织、实施一系列教育和自查工作,达到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建设和谐校园的目的。

1、专题教育启动仪式。各学校要尽快举办“预防校园欺凌”活动启动仪式。内容包括升旗仪式、副校长宣读《方案》、学生国旗下发言《我们拒绝校园欺凌伤害—预防校园欺凌倡议书》和校长讲话四个内容。

2、专题宣传学习活动。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__]__号)和教育部等九部委《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了解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措施等。利用班班通显示专题教育活动主题——“预防校园欺凌伤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时时警醒师生。

3、主题班会教育。各学校组织各班在5月初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伤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为主题的班会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认识到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性。同时适当开展品德和安全教育。

4、法制教育。各学校在5月份、10月份自行邀请当地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专业人士到校,开展一期法制教育讲座。

5、承诺签名活动。各学校团委和少先队组织所有团员和少先队员进行一次“我拒绝校园欺凌伤害”签名承诺活动。

(二)完善制度。各学校要在5月底前制定完善本校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三)提高“三防”水平。各学校务必加强校园欺凌预防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确保门卫在岗负责,安保器械足够、视频监控畅通。让学生知晓遇到欺凌伤害时,及时向学校汇报,必要时拨打110报警,及时制止校园欺凌伤害事件发生或将伤害降到最低。

(四)及时处理。学校将强化责任意识,一旦校园欺凌伤害有发生必须做到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厉教育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自查、督查阶段。20__年6月-7月。

1、自查。学校校园欺凌治理活动领导小组针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此项工作于20__年7月15日前完成。

2、加强督查。县教育局将于20__年12月开始对全县各中小学校预防校园欺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计入年度学校绩效考核。

篇四:开展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生欺凌事件预防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__〕__号)、__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__教办函〔20__〕__号)文件精神和《__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___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制为基的工作原则,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二、目标任务

加强全县中小学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加强部门协作、上下联动,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法制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三、治理措施

(一)明确学生欺凌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含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健全防治协调机制

教育局和学校要重点抓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推进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三)积极有效开展预防

1、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要紧密联系中小学生的思想实际,每学期开学时集中教育、学期中在安全教育、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专题教育,引导中小学生从小做到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演讲活动等,让学生知晓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要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要在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分析研判典型案例,集中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培训。

2、夯实家长监管责任。学校要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家长会、告知书等方式,引导广大家长要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积极与学校沟通情况,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要落实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要提醒家长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

3、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各学校要根据实际修订完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以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要完善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实现重点部位全覆盖,建立值班人员课间巡逻、重点区域巡护和网上巡查相结合的防欺凌工作机制。

4、定期开展排查整治。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将防治学生欺凌事件纳入校园安全研判,对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四)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1、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校对学生欺凌事件负主体责任。学校要严格执行首遇责任制度,学校的每一个教职员工都是首遇责任人,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2、妥善处理申诉请求。教育局要明确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股办室并向社会公布,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__县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涉法涉诉案件等不宜由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受理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3、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落实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局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局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为主,教育局和学校要做好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办理学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审判等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学生,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学校。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五)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

1、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将防治学生欺凌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职工的在职培训内容。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具体工作人员和校(园)长等每年应当接受必要的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培训,纳入相关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2、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创建标准,纳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年度考评,纳入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的学期和学年考评。

3、建立问责处理机制。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相关部门和学校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学校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完善防治学生欺凌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四、职责内容

(一)教育局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是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

(二)综治办负责推动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三)法院负责依法妥善审理学生欺凌相关案件,通过庭审厘清学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工作;以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四)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学生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法律监督,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

(五)公安局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六)民政局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教育局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工作。

(七)司法局负责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支持体系,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八)人社局负责指导技工学校做好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九)共青团县委组织负责切实履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配合教育局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十)妇联组织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十一)残联组织负责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十二)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15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领会精神实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学校要制定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加强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改阶段(7月16日至9月15日)。各学校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全面进行预防欺凌工作开展情况自查自改工作,重点从开展欺凌防治教育、培训、矛盾纠纷排查、日常检查、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以及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完善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改。

(三)督导检查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教育局和人民政府督导室要联合其他有关部门,重点对学校开展预防欺凌机制体制建设情况、防治责任和任务落实情况、教育和培训开展情况、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制定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四)综合治理阶段(长期)。教育、综治、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人社、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等部门,要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明确责任,细化任务,每学期至少一次深入学校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完善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__县教育局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成员:____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基础教育股、督导室、安监办、人事股、职成教育股、民教股组成,日常工作由基础教育股、督导室、安监办承担,负责全县校园欺凌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防欺凌举报电话及联系人:

安监办: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督导办公室: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基础教育股: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2、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法治副校长、团支部负责人、少先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专项负责欺凌事件的管理、调查、协调及处置等工作。

(二)严格日常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防欺凌工作日常监管,督促、指导全县各学校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及时全面总结。及时总结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查找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与社会、家长和学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加强沟通协作,不断规范和完善预防校园欺凌管理制度,加强对预防欺凌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

各学校于7月15日前将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以及制定的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方案书面报县教育局安监办备案。

篇五:开展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推动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及自治区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宁教体卫〔20__〕88号)全面落实,扎实开展__市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完善中小学生欺凌长效防治工作机制,切实把校园建设成为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___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为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特别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现场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建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坚持法治为基。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三、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结合学校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系统施策、综合治理。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

__市建立由教育局、综治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妇联、残联等部门组成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市教育局为牵头单位,各部门按各自职责抓好综合治理工作落实。

1、教育局是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科室为教育管理处。

2、综治办负责推动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3、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妥善审理学生欺凌相关案件,通过庭审厘清学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工作;以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4、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学生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法律监督,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

5、公安局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6、民政局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教育部门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社工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指导服务,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具体帮扶工作。

7、司法局负责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8、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技工学校做好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9、团市委负责切实履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10、妇联组织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11、残联组织负责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12、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

(二)加强防治学生欺凌宣传教育

1、中小学校要通过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防欺凌专题教育,并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

2、通过组织学校或社区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3、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学校必须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方案,并明确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4、学校要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三)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

1、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2、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负责人(分管领导)、业务科(股)室和具体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向社会公布,负责处理所属学校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复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欺凌涉法涉诉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按照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3、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并留存相关资料。学校不得对外公开,未经主要领导同意不得随意调取相关视频、文字等资料。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育局和学校要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市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学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审判等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学校。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四)建立防治学生欺凌长效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

1、完善培训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入职在职培训内容。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每年应当接受必要的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培训。中小学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等培训中应当增加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的内容。培训纳入相关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2、建立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纳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年度考评,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

3、建立问责处理机制。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学校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细致部署。各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根据综合治理措施、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实施方案、处置流程;在学校醒目处设“防欺凌”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责任人。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普法宣传工作,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对已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处理网络舆情,充分满足群众信息需求。教育行政部门要联系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共同发布反学生欺凌绿色报道倡议书,营造反学生欺凌报道宣传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督导检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县域内学校按要求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开展培训、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市教育局将适时联合相关单位对全市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要加强学生欺凌事件信息报送,对于情节比较恶劣、危害程度较大、社会舆情强烈的欺凌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将有关工作情况逐级上报。对于处置不力和瞒报、漏报信息的,市教育局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会商有关单位予以追究问责。

篇六:开展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我镇预防中小学生欺凌工作,建立多方联动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根据《中共__县委办公室、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县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__办〔20__〕__号)精神,特制定我镇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____思想和党的__大精神为指导,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二、任务内容

以《中共__县委办公室、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县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__办〔20__〕__号第三部分“治理内容及措施”为主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制定措施,全面开展治理。

三、职责分工

以《中共__县委办公室、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县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__办〔20__〕__号)第四部分“职责分工”为依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学习、领会精神,明确任务、落实责任。(20__年4月20日前)

1、全面学习。教育、综治、法庭、派出所、民政、司法、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等部门,要迅速组织进行《中共__县委办公室、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县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__办〔20__〕__号),统一学习,深刻领会《方案》精神,明确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学校在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中的任务和要求,落实各自责任。

2、成立防治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学校要主导成立以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防治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各地防治欺凌工作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成立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法治副校长、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专项负责欺凌事件的管理、调查、协调及处置等工作。

4、制定工作方案。结合《中共__县委办公室、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县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__办〔20__〕__号有关要求和各地实际情况,各学校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校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强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防治工作,增强处置工作能力。镇中心校请于4月20日前将各地防治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向社会公布的防治欺凌工作具体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制定的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方案报送至县教体局安全管理处备案。

(二)综合治理阶段(长期)

1、自查整改阶段。

(1)立即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欺凌教育(20__年5月10日结束)。各学校要结合春季开学工作,充分利用班团队会、广播、网络、手机等多种载体,扎实有效的开展预防欺凌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要通过开展专题讲座、设立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将《__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宣传深入到基层、到师生、到家长,使广大师生教职员工和家长都了解主要内容,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参与校园安全的良好环境。

(2)自查自改阶段(20__年5月31日结束)。各学校要按照《__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有关治理内容和要求,全面进行预防欺凌工作开展情况自查自改工作,重点从开展欺凌防治教育、培训、矛盾纠纷排查、日常检查、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以及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完善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改。

2、综合治理阶段(长期)

教育、综治、法庭、公安、民政、司法、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等部门,要在各级防治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中共__县委办公室、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县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__办〔20__〕__号有关要求,各负其责,全面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完善机制,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建立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三)督导检查阶段(6月15日前)

镇防治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联合教育督导部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工作,重点对各校开展预防欺凌机制体制建设情况、防治责任、任务落实情况、教育、培训开展情况、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制定情况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检查结束后,于20__年6月15日前将预防中小学生欺凌工作自查自改情况以及各地督导检查情况报至镇政府处。镇政府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督查组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开展校园欺凌治理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强化责任。中心校要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各学校各有关部门在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及时全面总结。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认真总结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带有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查找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与社会、家长和学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不断规范和完善预防校园欺凌管理制度,加强对预防欺凌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形成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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