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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读后感1000字左右(推荐10篇)作文

 作者: | 阅读: 1.03W 次

篇一:第七天读后感1000字左右

第七天读后感1000字左右(推荐10篇)

在18世纪英国工业革命时期兴起的工业城——格拉斯哥。这里街道上整齐,严肃的红砖楼四平八稳。《摆渡人》故事的开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冰冷,坚硬的环境里。

这故事讲述了单亲女孩迪伦,15岁的世界一片狼藉:与母亲无话可说,总是争吵;在学校里经常遭到同学的捉弄,就连她唯一个能谈得来的好朋友凯蒂也因为父母离异而转学离开。

发生这一切都让迪伦感到无比痛苦。她决定去看望十年未曾谋面的父亲,然而,在路上突发交通事故。等她拼命爬出火车残骸之后,却惊恐地发现,自己是唯一的幸存者,而眼前是一片荒原。后来迪伦看到不远处的山坡上,坐着一个16岁左右的男孩。男孩将迪伦带离开了事故现场。

走在荒原上的迪伦发现,这荒原上,唯一的同伴就是这个男孩。男孩崔斯坦自称是她的摆渡人。

摆渡人,就是引导灵魂穿过荒原,保护他们送到该去的地方。连摆渡人的相貌也由灵魂决定。每一个灵魂的向导,都应当看起来没有威胁,从而信任他们跟着他们走。

崔斯坦将以保护迪伦为已任,克服一切困难,把她安全送到目的地。荒原,位于两个世界的中间,每个灵魂都在穿过他们自己的荒原。在这个地方发现自己死去的真相,然后无可奈何地接受,克服重重障碍到达彼岸。

步入荒原的灵魂,他所看到的一切景象,都是他们内心的投影,荒原将现实生活中原本看不见的情绪,以及内心深处不易察觉的本性,用人可以感知到的地形,气候具象化,成为走过荒原的阻碍,当迪伦指着荒凉的群山抱怨时,摆渡人崔斯坦告诉她“你不喜欢锻炼,所以只要一走路,你的心情就糟透了。这片地方反映了你的所思所感当你生气时,这里就阴云密布,狂风大作,一片漆黑。你的心里越阴郁夜晚就越黑暗”,荒原就是灵魂情绪的镜子,是灵魂本性的写照,荒原是怎样的也就是自己心里的映射。

人生,是一种选择,也是一种放弃,迪伦到达灵魂的彼岸时,那里有天使相迎,那里有她的家,只要她愿意等待,她的亲人,朋友终会和她相聚可是,那里不可能有崔斯坦,他永远不属于那里,即使迪伦等上几个世纪,也不会等到他。迪伦逃出去要重返荒原去找崔斯坦。

重返荒原,值得吗?这是读完后我第一个感想。首先,没有崔斯坦保护的迪伦,只能独自想办法,抵挡荒原上那些恶魔的攻击,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其次,返回荒原的迪伦,她能认出或找到她的摆渡人崔斯坦吗?如果没有找到她就是荒原上的孤魂野鬼,就是恶魔的盘中餐。

迪伦最终凭借自己的勇气,坚定的信念,对爱的执着,打破既定的命运,不仅自己成动功返回人间,而且还带着她的摆渡人崔斯坦一起这回人间。

为什么那些孤独的灵魂心甘情愿留在那里?是因为他们没有勇气。离开,意味着可能会死——真正的死。如果留下,他们还会有再次见到自己心爱之人的可能,他们不敢冒失败的风险。正如老妇人伊莱扎说:“不是这个地方不让他们走,而是这些灵魂自己束缚住了自己”人,最大的敌人是自己;生活,最大的敌人是认命,人生的摆渡人,往往是指生命中出现的那些贵人,那些帮助我们渡过难关的人,在书中崔斯坦是保护迪伦的摆渡人把她送到异域之地,反过来,迪伦何常又不是崔斯坦的摆渡人带着崔斯坦重返人间,渡人即渡己,我们是自己人生的摆渡人。“我命由我不由天”是一种人生态度。

篇二:第七天读后感1000字左右

吴鸿奕

之前一直久闻大名,这次终于有机会拜读萧红的文章。花费的时间多而零散,但是总归是读完了;坦白来讲,读到前面,就像是欣赏一幅几十年前的社会图景;读到后面却越来越难读下去,因为这图景所揭示出来的伤痛太深。

萧红的《呼兰河传》,第一章简单介绍整个故事的背景地点及当地人的生活,第二章介绍了当地的民俗娱乐。第三章视角一变,主视角变为一个孩童,开始转为描绘呼兰河城中一个孩子的童年。一开始我有过疑惑,为什么作者要特意选择孩童的视角?而读到后面我有些明白了,正是因为孩童是如此天真,她眼中的世界才能被映衬得如此赤裸而丑恶。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五章。这章最主要的人物是胡家的“小团圆媳妇”。我不知这个民俗起源于多久,但本质上与童养媳相似。这个小团圆媳妇(她的真实姓名甚至没有提及过,因为不重要)是一个质朴天真的女孩子,年纪才十二岁,长得比同年岁的女孩高,时而还会露出羞涩的笑容;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子,却成为了一场杀人案的被害者。

这便是我想说的:第五章所写的是一场杀人案,被害者是“小团圆媳妇”,凶手是所有人。

起先是虐待。原文中写她的“婆婆”生气时不打鸡不打羊羔,却拿小团圆媳妇出气。原因是鸡被打了会不下蛋,但打小团圆媳妇“却一点问题没有”,如果她闹绝食,就给她灌“剩下来喂牲畜的汤水”,如果她被打伤了,就扔在床上躺一会儿。

小团圆媳妇接受不了如此生活,她想回家,她还觉得自己能回家,迎来的却是更加过分的虐待。

最后,她不堪重负,病倒了。此后便是更深的噩梦,人们打着善意和好心之名,给她出了各种各样的偏方。道符一类已经不用被提及,最可怕的是后期的请大神,将一个女孩用开水浇到头。她的皮肤哪里遭得住这种酷刑?她晕过去了。众人瞬间着急了,一个个关心地围上去,救她,好像真的关心她的死活似的。不久后她挣扎着醒了,请来的人说还需再浇两次。

这时,反倒没有人担心她等会不会晕过去了。讽刺,可笑,她的呼救没有人理会,她在濒死的边缘才有人伸出援手。但这不是怜悯,更不为善心,或许只是一种简单的想法:她要死了,怎么不能去救她呢?但给她浇热水是为了救她,为了治病,这个时候她的求救声就好像鸡鸭在临死前的惨叫一样,有什么值得理会的?

最后小团圆媳妇终于死了,理所应当且无人问津更无人谴责,在胡家为保全颜面的作戏中咽下了最后一口气。我猜想她直到最后也没有回家,因为桥下总有白兔在哭,哭着要回家。这个白兔若是鬼魂未免也太容易处置:你只需要骗她说带她回家,她就抹干泪水消失了。

善人,纯洁者,未经污染者,永远都是这样天真,况且她还是个孩子。

只是,她的天真难道有错吗?她想回家难道有错吗?凭什么她要遭受如此痛苦不可?有人说就因为绵羊温驯而不会反抗,它才遭人欺辱——顺序搞错了,它被欺辱是因为行凶者太过恶毒;这样的受害者有罪论直至今日都贯穿于我们的生活。前面有说过,这是杀人案,凶手是所有人:自认为无罪者,自认为无关者,自认为行善者。在《呼兰河传》中,这三类人几乎就是所有人了。而动机是什么?动机是千百年来的封建礼教,由程朱理学而发展的折磨人的借口。

还有千千百百个像小团圆媳妇一样的女性。她们有的被杀死了肉体,被看不见摸不着的封建礼教;有的被杀死了灵魂,像小团圆媳妇的婆婆。

萧红所写的这本书绝不是什么乡间小调。作家轻柔的笔调让它有着童话的外衣,令人恐惧的内里。之所以难以读下去,正是因为你认识到了这样的愚昧所代表的东西,她所写的是受压迫者,在此书中大抵表现为女性和穷人。穷人因为金钱观念,女性则因为自古以来的束缚和成见。一位女性所面临的一是无处不在的细针般的闲言碎语,二是来自家人朋友陌生人甚至社会的成见,好似扎根于深不见底的地底,牢固得无法动摇。

会腐朽的终会腐朽;就像该倒下的,尽管是参天大树也如出一辙。错误的,将矛头指向自身、指向他人的观念无论历时多久,终会被祛除,被替换,被取代。萧红是一位深受苦难的作家,她眼中的他人所遭遇的苦难是如此深刻,以至于我不敢想象她所面临的痛苦该是多么令人胆颤。

她将笔尖指向“愚昧”,指向这扎根于社会深层的病菌,在她笔下,愚即是恶,愚导向恶,指向连自己也没有发觉的恶。若是犯下的罪恶用一句愚便可以全部豁免,这世上便不会有如此多的惨案。她用这笔告诫女性,告诫所有人,莫要利用或是被那礼教和人情世故指使,莫要用你宝贵的人生去和他人成为共犯。同时或也是一种警示:吃人的封建礼教,无可救药的人心,终会有被时代吞没的一天。

而因为她在第七章中所塑造的,一位有些不同的“冯歪嘴子”,这样《呼兰河传》才终于有些像童话了。

篇三:第七天读后感1000字左右

一个人的人生就是一段历史。

煤好吃吗?我不清楚,也许吧。毕竟在这个近代,也有一些美食是可以用煤做的,至少是间接的对吧。那也是有一点味道的吧,在那个没有什么吃的的年代,也许还有一些孩子的乐趣吧。

仿佛一本书若是想要吸引读者的兴趣,去称作是一本好的书,它总是要来一点什么起伏,前面写点美好的,中间写一点难受的,后面的后来,这样似乎会是一篇好文章。又似乎写一个主角的一生,他的童年总是那样的有趣和奇妙,有着许多冒险刺激来安插,但这没什么,我也蛮喜欢那个童年,即使放在他们身上时,在那个年代,那有时并不能说那是幸运的,甚至可以说是不幸的了。

但我不喜欢你中间的苦。

我不喜欢那段的社会和那头发狂舞的姑姑。那张牙舞爪的社会,总是因为一些事件开始胡乱杀人,由此我又深深的感到姑姑的不幸。不过是她当时的男朋友自己驾驶的飞机去投入了国民党,去了台湾省,可敬的是他的勇敢和富有的技术,他追求了他所想要的,但是在那个两个党派之间的矛盾,一切变的那么的尖锐。但是其实一切都不应和姑姑有关的对吧?在他的日记里也写了一些关于姑姑和我的臭话,可以想到的一种美好,那可能是因为他并不想因此干扰到姑姑乃至她一家人的正常生活。但人们不吃这一套,或者说是压根就不关心事情的对与错,他们只关系那个切实的实际,“他投入了国民党,而她是他的女朋友”,那么他们之间就一定是狼狈为奸。人们十分乐意这么做,这是一个很好的八卦话题,这也是一个很好的一个邀功的机会,人们总是会做对自己有利的,不会去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毕竟世上没有圣人,但那也许是当时的环境下造成的了。

我不喜欢那疯婆子模样的姑姑。但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并且又有党籍而没有孩子的一个妇产科医生来说,她似乎没有错,但从人性的角度来看的话,那又是罪大恶极的。不说那湮灭了多少家庭生育的欲望,说那害死了多少人,又导致多少人进入黑暗,对生命失去希望。可能有人会说,那是罪有应得,他们没有尊守规矩,没有听上头的话,那是秩序的背面,乱的结果,他们得自己负责。而又站在人性的角度,他们自始至终都是人,生活在社会中,却因为这个美好的社会而“死去”。许多人在追捕的过程中死了;又有许多人会在手术室里死去。这规矩,就像是一把铡刀,无情的割着草,还无比的荣耀。

《蛙》这本书,我觉得讲的是姑姑和那个时代。蛙可以一次性产很多的卵,但那并不一定会全部发育成成年体,像是那些没有能出生的孩子一样,夭折在了半路上,化为养料。姑姑算是杀手,也许这就是她这么怕蛙的原因吧,怕他们长大了回来找她,她愧疚、害怕,然后从泥娃娃上释怀,她想当一会儿女娲吧。

世界就是这个样子,也许准确点会是过去一点,但只不过是现在变好了一点点罢了。东西会藏匿在你看不到的地方,也许你又是十分的清楚的,但你说是无能为力的了,曼珠沙华也许开满人间。

篇四:第七天读后感1000字左右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侵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

故事讲的是一位优雅而坚韧的老人,圣地亚哥。这名老渔夫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的情况下,在远离陆地的大海上遇到了一条大马林鱼。经过三天三夜耐力与毅力的较量,圣地亚哥终于杀死了大马林鱼,可就在他返航的途中却遭到了鲨鱼的袭击。当他终于回到港口时,那条大马林鱼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光秃秃的脊骨。

老人的故事完美的诠释了“超越极限”四个字,三天三夜无休止的战斗,饥饿、肉体上的疼痛都无法击垮老人,他在手无寸铁的情况下击退了灰鲭,、柠檬鲨。那他应是怎样的沉着,冷静,从容不迫啊!他说:“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垮,你可以消灭一个人,可就是打不败他。”看啊,勇气和信心筑成了他的盔甲。他是海洋上的战士,精神上的英雄。他无坚不摧,所向披靡。

暑假的时候,我去参加考级,经过几个小时的车程,我终于到了考级场地。我们是分批入场的。漫长的排队后,终于轮到了我。我走进考场,鞋子踏在地上嗒嗒地响。我拧了拧衣角,坐到了琴椅上。杂乱的琴声响起,我因为紧张地手抖,刚开头就错了音。关心则乱,我越是紧张就越是弹着乱。错音、错拍,我机械的演奏着,欢快的跳音硬生生给我弹出了行尸走肉的意味,无言的恐慌在心头扩散开来。

“我希望不再和他们斗了!”老人喃喃自语道。“我真的希望不必再斗了!”

我仿佛预见了我考级失败的场景。不,不,不!不能这样!我冷静下来仓,促的给这首曲子结了尾。后头还有两首曲子,绝对不能慌!我深吸一口气,手指复又抬起——

此时,在大路另一头的窝棚里,老人又睡着了。他依旧脸朝下躺着。孩子坐在他的身边,守着他,老人又梦见了狮子。

琴声在琴键上缓缓地流淌开来,开头的和弦缓慢而又肃穆,如同一把木质的船桨缓缓地在水中摆动。小船缓缓地行驶,湖面荡起一圈圈波纹。船上的人不知在想写什么,缓缓地摇着船桨,小船缓缓地行驶着,河面愈来愈宽,有好些鱼儿在水中游着,船上的人缓缓地抬起了头,却见那满天的乌云豁然散开,阳光像柄利剑刺穿乌云,照亮了整个湖面!

曲子就此结束,我站起身朝评委老师鞠躬,一身轻地走出了考场。

人不是生来就被打败的。走出考场的我这么想到,脸上荡漾起了微笑。是了,任何困难都无法让你区服,即使万死也不足惜。我想起老人,想起狮子。也许在某处的沙滩上,老人正与狮子在一起。

篇五:第七天读后感1000字左右

《城南旧事》一书以作者童年生活为背景,描述了20世纪20年代北京城南的往事,通过小英子童稚的双眼,展现了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笔触淡雅满含怀旧基调和眷恋之情,又在懵懵稚拙中道尽了人世复杂的情感

在这本书回忆录中,林海音惟妙惟肖刻画了许多人物,像宋妈、兰姨娘、母亲、秀贞这些时代代表的底层女性自然有,但也有像妞儿父母那样狠心的也不占少数,那又是有什么呢?这也不过是20世纪20年代的真实历史罢了。这本书,无非就是平日琐事,却又深藏真理。书中人物颇多,主要还是尖锐讽刺男女有别和消极厌世,这不难懂,但它的确给我无数联想,勾起无数思绪,它就是那个让我分不清好坏,分不清天和海的那位厚厚嘴唇的男人。

这时期的背景正是社会矛盾尖锐,民众生活水深火热之时,也让我对于底层人民生活和人性的善恶有了初步认识,故事看似平铺直叙,其实处处设置悬念,描绘了小英子复杂的心路历程。如“我惦记的不是那个球,是那草地,草地里的那堆东西”,让读者对这些东西是谁的产生好奇,“我不知道,他是好人,还是坏人,我分不清这些。”“那个厚厚嘴唇的男人,他到底想干什么?”表现得小英子的困惑,也让我们去猜测他的身份还有“我的心跳了,忽然觉得有什么不幸”,表现了作者英子的担忧。故事悬念迭起,充满张力,悲剧式的结尾更是充满了震撼力,让读者受到心灵的洗礼。

那个使我分不清好坏的男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我明白,我相信千千万万的读者也明白,他内心有苦衷,有一种说不出的苦,但一滴眼泪落下需要多久呢?他是否在死前看清了自己呢?我无从知道,但我相信他的内心一定阳光明媚,里面有一片大海,与天相辉映,我也相信,如果让他重新选择,他一定会分清天与海,虽说,海天一色。

他的故事无非就是那漫天星辰中的一点星光,闪着微小的光照不亮一米的地方,却同样照进了千千万万读者心中。平常之人,虽可针贬时弊,或生怨意,但不可不爱家人,但也更不可为一些小利丢了气节风骨,丢了道德节操。也许的确海天一色,难免会使人看错前行的路,但总是可挽回的,毕竟,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自古以来,有“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之激越,亦有“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之壮烈,更有“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之悲怆。他的故事在历史银河中也无非是一粒沙尘,但人生亦是如此,想来,此生寄向处或寥落清贫,或赢得功名,皆无真正的安稳,人若浮萍,无根无蒂,既便是万里江山也亦是填不满内心的荒芜,何况清贫一生,却有所爱之人与爱你的人相伴无非只用分清海与天罢了!

海天一色是人生的美景,亦是人生的陷阱,你分清海与天了吗?终有一日,我希望在海边看到更多人,然后笑着对他们说:“走,我们一起去看海!”

篇六:第七天读后感1000字左右

曾泊云

萧红笔下的一座小城,坐落在昔日的黑龙江省呼兰县。这座小城极为普通,从南到北的十字街贯穿整个小城。一个个生活在这普通小城里的普通人,共同编织成《呼兰河传》的故事。

全书由“整体到局部”的结构先总写呼兰小城的地理情况、城市内部的构造等等。再写人,但这本书无主要角色,用小城各个地方不同的人为线索,把小城的面目徐徐铺开。作者用叙述生活的口吻描写的事件当中,有善有恶,有悲有喜,黑白交织,如灰色的、大笔点染的水墨画。

“灰色”——这是我读完《呼兰河传》的第一感受。白与黑交织,便构成了灰。《呼兰河传》有令人愉悦的片段,有能激励人心的人物。我至今都记得在第五章有一个片段:“于是我从祖父的身上从上往下挣扎着,喊着:‘我要掉井的!我要掉井的!’祖父几乎抱不住我了。”童趣与天真如钻石一样镶嵌在本书中,但仅存的美好便大抵这些了吧。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呼兰小城的“文化活动”。先是跳大神,大神是要请的,而且还要献上布匹,大神不高兴了还要杀鸡。既然活动成本这么高,呼兰城的市民为什么还要心甘情愿地去做?我认为可以从上下文寻得答案:呼兰小城有为神鬼服务的店铺,以扎彩铺为例,文中作者用细致的描写写出了扎彩铺里金碧辉煌的阴间宅子,加之以豪华的特殊服务——有专门的人拉车,有穿着白净的厨子拉面,还有精明的管家管账……然而这一切是还是衣着粗鄙的人做出来的,并没有因为阴间的宅子如何漂亮而改变现世的生活。作者也在文中说,并未见到做扎彩的人给自己做一间阴间宅子。放河灯也是一大特色活动,例如此场景描写:“这时,再往远处的下流看去,看着,看着,那灯就灭了一个,再看着看着,又灭了一个,还有两个一块儿灭的。于是就真像被鬼一个一个地托着走了。打过三更,河沿上一个人也没有了,河里边一个灯也没有了。”文字虽简洁,但在我脑海中一下子就有了画面:在视野的尽头,灯在河的远处一个个地灭掉,每灭掉一个,天色便暗了几分。待到灯全部都灭完后,这河,便又恢复死寂。

哪有阳间人渴望阴间的道理?如果真是这样,只能说明人们对现世的不满、失望以及对虚无缥缈的“来世”的憧憬。听着大神唱着跌宕起伏的调子,难道他们感受不到内心的空虚吗?向鬼神求幸福安稳,渴望来世的荣华富贵——而这一切,是谁造成的?

作者情感已不必多说,读者自知。而打动我的是灰色的回忆:如黑白交织,生活不是一昧的美好、顺利,也不是一昧的困难、坎坷;只有风雨交织、雨后天晴的生活最是真实,也最是动人。

昔日的黑龙江省呼兰县今日已物是人非,哈尔滨市呼兰区代替了呼兰县。但萧红笔下的呼兰小城,似一缕若有若无的炊烟,跨过历史的河岸,飘过了呼兰,飘过了黑龙江,飘过了中国北方……向沿途的旅行者诉说这娓娓道来的故事,喜悲交织的故事将会一直延续下去……

篇七:第七天读后感1000字左右

这辈子想起来就这样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宗耀祖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这样的命。年轻的时候靠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差点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余华《活着》

《活着》是一篇读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翻开书页的不忍,那种合上书本后的隐隐不快,我很想知道一个人需要怎样的信念和意志力,才能支撑他在遭遇到一连串的打击后还能顽强的活下去。家道中落的悲哀,失去双亲的痛楚,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终于的落单与那头老牛,孤苦伶仃的日子里,回首曾经,他需要多大的勇气。“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是生者的赞誉或是悲哀,之于他我更多的是同情却又不得不为他的淡然而心生丝丝敬意——他用平静的面容掩饰着他内心的波涛汹涌。他用他的一生告诉我:平淡是福,活着真好。

是呀活着真好,更何况是活在幸福当中。人们活着总想过要轰轰烈烈,但父母告诉我,平凡点好,平凡了就会淡然,就会宠辱不惊学会独立学会坚强;老师说平凡好,平凡了就能一心一意的读书,平凡了才能在一派浮躁中沉淀、成长;朋友亦说,平凡好平凡了就能每天都开心得没心没肺。平凡好吗?我对着镜子问那满镜的平凡,镜子里的朦胧玻璃后的水银说,平凡好,平凡自己成就了别人是一种幸福。

于是某天,在那窄窄的阁楼,我在散发微微霉气的书架上寻觅的时候,那本薄薄的小书闯入我的镜片,泛黄的书页,向我倾诉着它的不简单,那个叫做余华的人,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正常却也不正常的故事,福贵于是闯进了我的生活,情绪在那娓娓叙说的过程中起了涟漪,《活着》就是这样,用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的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纵使余华不是一个擅于煽情的作家,然而与平常之处的发掘,那漫不经心的笔触却直击读者的心灵。

人之处总是单纯得像杯白开水,那时候的自己不知道什么是平凡什么是轰烈,那时的自己做任何事情都没有强烈的目的,也许是一时的好奇,也许是一时的氛围让自己有了瞬时的冲动。

很多时候,远离亲人远离朋友的日子里,感觉幸福一下子远行,孤独与寂寞,伤心与难过,许许多多的想法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袭来,有过快乐的忧伤,也有忧伤的绝望。然而所有的悲观在遭遇到福贵时变得一文不值,所有的失落在遇上福贵时变成了有幸。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不管是为了崇高轰轰烈烈地死,还是不为任何卑微坚韧地活着,都是一种生命的尊严。

篇八:第七天读后感1000字左右

真正的伟大

书,给予我们知识的拓展;书,给予我们情感的升华;书,给予我们道德的启发;书,给予我们心灵的滋润;书,给予我们修养的提高;书,给予我们美的体验和爱的感受!我想“润物细无声”不只可以形容雨,亦可形容书,潜移默化地改变着我们。

这次,我阅读了《老人与海》:年迈的桑提亚哥是一个贫穷的渔夫,在连续八十四天未打到鱼后,在第八十五天去远海,与一条他见过最大的鱼搏斗了两天两夜才刺死了那鱼,但是在返回途中遇到了灰鲭鲨、柠檬鲨及许多的鲨鱼,最终老人在反抗中被“打败”了,大鱼只剩下一副骨架。情节看似简单无奇,书本篇幅也较短,但对个人的影响力却是无比巨大的,带给社会文学界的轰动也是巨大的,带给文学史的影响也是无以伦比的!是啊!书中对老人与旗鱼斗争,与鲨鱼斗争的情节写得极为真实,极富立体感,极精确到位,仿佛就是电影慢镜头正在放映一般浮现在眼前,令人叹为观止!也让我思考真正的伟大是什么呢?

是老人所体现出来的那种顽强拼博,永不放弃的精神,也是老人那种捍卫到底,敢于反抗的精神,更是老人那种积极向上,乐观自信的精神。

海明威的创作作品大多都是对现实、对暴力冷血、对残酷的揭露和传达思想。但他年长后的巅峰之作——《老人与海》却风格迥异,尽管也是与鱼抗争,但读者看到的更多的是人与人之间那种真诚的感情,老人和男孩的深厚感情,以至老人在困难时说的最多的一句话便是“要是那孩子在就好了”,还有露台酒吧也经常给予老人食物,年迈的渔夫对老人也深表同情与担忧,老人也拥有着一颗懂得感恩的心,想着把最好的鱼肉给酒吧老板,认为自己所在的乡镇很友好,这种人与人的感情着实令人羡慕,令人向往,是对人类友好相处的提倡。除了人与人的感情,也有人与动物,人与海,人与自然的那份感情。其实我认为“老人与海”老人象征着人类,海象征着自然,不就是人类与自然吗?老人称鱼为朋友,老人认为大海是女人,他热爱大海,他对鱼的杀害只是为了维持生计即可!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如此和谐。

阅读会发现,《老人与海》中还蕴含着一句哲理——好汉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是啊!一个人在肉体上可以被毁灭,却精神上却不可被打败,这是何等的骄傲!其实生活中也有很如为国争光,挥洒泪水的奥运健儿;像见义勇为,舍已为人的道德模范还有坚守边疆,不畏艰苦的军人等,他们都值得我们学习!

《老人与海》彻底为我们诠释了何为勇气,何为拼博,何为乐观,何为好汉,何为真正的伟大!

篇九:第七天读后感1000字左右

品味余华,从品味他的《活着》开始,读得多了,久了,就会为他的深邃思想而折服。

描述一生最简单的方式就是讲述时间,讲述人的经历。这也是主人公福贵的人生经历。福贵的一生,对于旁人来说,是不平凡的。

他是城内皆知的少爷,衣食无忧整日吃喝嫖赌。赌了几次后,他便败光了所有家产。一夜间从少爷落寞成了“乞丐”,父亲也气死了,妻子家珍也被城中的父亲接了去。不久后,母亲也病死。因生活的打击,而使他不得不接受现实。因为一次高烧,女儿凤霞聋了也哑了。嫁人后,难产而死。自己的儿子为别人输血过多也死了。妻子因积劳成疾,死在了福贵身边。歪头女婿被掉下来的钢材夹死。孙子苦根吃得撑死了。福贵买了一匹老牛,起名“福贵”。他们一起走着,活着。

“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活给我们自己的责任,忍受生活带给我们的幸福、苦难与平庸。或许在他人眼里,福贵的一生是多灾多难的。他忍受着丧偶、丧亲、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伤与痛苦。苦熬着生存下去。但在福贵眼里,他有着最好的妻子,最听话的儿女,有懂他苦的女婿,与他相依为命的孙子。对于福贵,他所述的一切的一切,都充满了欢乐与幸福,是苦难生活中给他甜蜜的馈赠。生活对他的一个个打击,他消化后,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当然,我在生活中也经历过困难,我的经历远没有福贵那样悲惨,但我却不能依旧乐观地面对。我之前所经历的成绩上的落败,学习上的疑惑,名次的落后,老师的斥责,家长的批评。每每遇到这些,我想着逃。逃避能解决一切困难,或许以后的惩罚会来临,但至少现在不用去面对。

在逃避中,我也常抱怨命运的不公。我想,这便是我与福贵的差别。我从未有一次想着勇敢地面对,去解决这些问题,而后去创造美好的未来。

或许,更大的原因是我的内心不够坚强。我也在尝试着寻我坚强的方法,去使自己变得坚强,不再唯唯诺诺。看了福贵的一生,我似乎找到了答案。福贵平淡的一生,便是真谛所在。我也联想到一个成语,千钧一发。三万斤重的物体在一根头发上,头发并没有断,这也是坚强的答案。

但《活着》,我想它并不只是阐述如何承受巨大的苦难,更是在讲绝望的不存在;活着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作者余华也说过:“福贵,让我相信: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别人的看法”。这也是福贵教会我的。福贵用自己亲身的经历,告诉人活着的意义。“伟大”这个词,在福贵身上,也显得渺小。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福贵与老牛福贵一起走着,活着。驶向未来。

篇十:第七天读后感1000字左右

《简爱》这本书是由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所写的,本书一经完成,便引起了全世界的震动,成为了一本传世之作。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其实在一开始,我并不对这本书感冒,觉得无非就是一些儿女情长的事情而已,但当我真正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才发现这本书的内容是多么的精彩,多么的引人深思啊!

想象不出,这样的一个自幼父母死亡,寄人篱下身无分文又受尽歧视的弱女子,究竟是这样的热忱刚烈、是怎样的不甘屈辱、想象不出当她的表兄欧打她时,她是怎样的勇于回击;想象不出当舅母嚷叫着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是怎样的高傲地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起!”;也想象不出,面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的教师,她是怎样的深恶痛绝地对好友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

更想象不出,这样一个身份低微,相貌平平的普通女子,且当时年仅十岁的普通小女孩,在追求个人幸福时,究竟是怎样的朴实自信?想象不出她究竟是怎样对地位高贵的罗切斯特喊出:“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和你一样,我的心也跟你的完全一样!……我们站在上帝脚跟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的一番话。

他所做的一切,我都想象不到。

我陷入了迷惑之中。但我突然意识到,他对世界有一颗热忱的心,任何的不幸与挫折,都无法浇灭这一颗火热的心。

她有自己的追求,自己的想法,有着自己独特的理想,这也是常人难以理解她的原因之一吧。

有人说,理想是一颗会开花的树;雨果说:“人有了物质才能生存,人有了理想才谈得上生活。”而列夫·托尔斯泰也说过:“理想是指路明灯。没有理想,就没有坚定方向;没有方向,就没有生活。”

而追求独立、自主、平等是简·爱的理想。而简·爱因为有了理想,所以纵使弱小无助,也要竭尽全力地去反抗;因为有了理想,所以纵使地位低贱,也要顽强勇敢地去追求;因为有了理想,所以纵使生活曲折,也要坚强自信地去活着。正如罗曼·罗兰所说的:“一种理想,就是一种动力。”追求独立、自主、平等是简·爱的理想,而理想是简·爱追求独立、自主、平等的动力。

读了这本书,我不禁想起了沉思,想起了我的那颗梦想的种子。

我想,也许简·爱,才真正的理解了这个世界的真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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