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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征文(精选20篇)作文

 作者: | 阅读: 1.8W 次

篇一: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征文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征文(精选20篇)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的作者是罗贯中,书中主要讲了魏、蜀、吴三国之间发生的故事。主要人物有刘备、关羽、张飞、曹操、孙权、赵云等,他们的性格各不相同:忠诚的赵云,机智的诸葛亮,侠肝义胆的张飞……。还有我印象比较深的大恶霸董卓和傻傻的袁绍。我为什么要说袁绍呢?是因为他是官员里最有威望的人,家底厚,实力强,如果他把小皇帝抓起来,那岂不是妥妥的天下无敌了?

书里面有这么多人物,可我最喜欢的是曹操,他这一生没有想当过皇帝,只不过是他的儿子封他为魏武帝,并不像刘备那样,一心想做皇帝。

曹操的眼光很好。在关羽温酒战华雄时,袁绍觉得一个骑马弓手出战必然会输,但是曹操却不一样,他让关羽出战,结果关羽把华雄斩了,这些事足以证明曹操眼光好。

曹操很看重人才。当许攸来他家时,他光着脚去迎接许攸,仿佛来投奔的不是许攸,而是他。这样,一下子就把许攸给感动了,后来许攸立下了赫赫战功。

曹操还很聪明。当小皇帝没人要时,他就把皇帝抱走了,皇帝吱一声,多少还给他点面子,动不动就把小皇帝搬出来,让大家都听他的,这就是“挟天子以令诸侯”。其实,令诸侯是假,借机消灭对手是真,借皇帝发号使令才是目的。就这一步,曹操的政治智慧就甩了袁绍三十条街。在官渡这一战,曹操以七万人战胜了袁绍七十万人,这可是历史上最成功的以少胜多的大战。还有我们都听过“望梅止渴”的故事吧,曹操带领军队出征,当时天气很热,战士们很渴,曹操说:“众将士稍安勿躁!前面就有一片梅林,梅子有大又解渴。”战士们一听,嘴里只流口水,立马精神头来了,继续向前进发。

曹操还是个诗人呢,现今流传下来的诗虽不足二十篇,但均堪称精品。比如《观沧海》、《短歌行》、《龟虽寿》等。其中有一句“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我最喜欢。

《三国演义》中有许许多多精彩的故事情节,许多不同性格的人物,这些都等着你看一看。

篇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征文

茶余饭后,和老爸谈说到历史上最有骨气的朝代,那真的要数明朝了。而我最喜欢的书就是《明朝那些事儿》了。

接触这本书,绝非偶然,真的要特别感谢我的老爸。我清楚地记得那是小学五年级的暑假,爸爸为了不让我过多的接触电子产品,在网上花高价买了这套书。收到一大摞书本的那一刻我震惊了,因为全书共分为九部。或许是为了让老爸开心,也或许是图个新鲜,跟随着老爸的脚步把整部书粗略的过了一遍。每部书里的小章节记得都不是太清楚。直到我步入初中的校门学到中国历史,我再一次的把这部书从头到尾地读了一遍。

经典就是经典,这一次我真的是走进了书里啦!其中印象最深的两部是第一部和第九部,第一部主要写了朱元璋本是一个穷困潦倒的小小放牛娃娃,但为了生计,只能去寺庙做和尚。一连串的生活所迫连和尚都做不成了,最后为了活命跟着去造反,通过不懈努力最终推翻了元王朝建立明王朝,当上了皇帝的奇幻生涯。读完这一部后,我的内心是非常感慨的,因为我知道了朱元璋的建国路是那么的崎岖坎坷!这就让我不禁联想到我们的求学路,求知的道路上处处是荆棘,我们依然是过五关斩六将逐步攻破,最终通向胜利的大门。

第九部比第一部的内容精彩多了,这一部主要讲明朝崇祯皇帝时内忧外患严重,大臣们议论纷纷劝崇祯皇帝迁都,让他逃到南京,但他像耳聋了一样,至死不退,铁一般地守护江山社稷。直到后来李自成攻下北京之后,最终慷慨地自缢煤山。纵观明朝276年,历经16帝,”不和亲,不纳贡,不割地,不赔款……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更加突显出明朝的骨气。《明朝那些事儿》展现的精神激励着我们,作为新世纪的新一代,爱国强国是我们新青年奋斗的目标,我们要时时刻刻为国家利益着想。《明朝那些事儿》这部书明确的告诉我们,只有国家强大了,民族团结了,方可抵御一切外来侵入者。

书的种类千千万,唯独这本最好看。《明朝那些事儿》作者笔锋活泼幽默,少了历史的沉重感,增添了书本的趣味性。这部书不仅让我了解了更多的历史知识,更激发了我的爱国热情,培养了我自强不息、拼搏奋斗的意志!

篇三: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征文

读书是生命的美容,也是生活的保鲜。从小到大,我读过很多书,书籍成了我最知心的朋友。我最喜欢的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以前我是从电视上了解《西游记》的,这个暑假,我专门买回《西游记》合订本在家看,别说,还真是别有一番风味呢!我吃饭时看,睡觉时看,书,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沉浸在书中曲折的故事里,几乎忘却了外面的滚滚热浪。

这本书以取经为线索,介绍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师徒四人及白龙马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到达西天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神话故事。故事共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讲的是从孙悟空出世到大闹天宫的故事;第二部分讲的是为何要去西天取经的缘由;第三部分讲的是取经路上师徒四人克服重重艰难险阻,终于取到真经的故事。

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后来被封为“斗战胜佛”的孙悟空。它是一只顽皮、活泼、机灵、明辨是非,集神、猴、人于一体的神话人物,它也有不少坏毛病:脾气暴躁、依赖法术、争强好胜……其他几位主人公也都各具特色,唐僧,长得帅气、心地善良、信念坚定;猪八戒,偷奸耍滑、好吃懒做;沙僧,循规蹈矩、敦厚朴实;白龙马,不畏艰险、任劳任怨,一路托着师傅去取经。

书中的每个故事都挺精彩,尤其是书中“三打白骨精”的故事更是令人百看不厌。在这个故事中,白骨精前后三次变成妇女、老婆婆、老公公,只为吃唐僧之肉长生不老,可是都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八戒眼睁睁看着食物消失很是生气,在他的怂恿下,唐僧下定决心与孙悟空断绝师徒情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大道理: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因为无论做什么事,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只有坚持不懈、勇往直前才有可能成功。

我最佩服的是唐僧师徒四人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的精神。想到自己平时的所作所为,我真是惭愧不已。我每次在学习或生活中稍微遇到一点困难,我就不动脑子,甚至半途而废。现在我明白了:我要战胜自己,就像孙悟空用自己的本领战胜妖怪一样。

感谢吴承恩,是他用他那超凡的想象力为我们编织了一个美丽的梦,一个充满离奇、曲折、梦幻的梦……

篇四: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征文

书,是一柄放大镜,我透过它去探索世界的奥妙;书,是一个热气球,承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带领我打开蕴藏了无穷力量的智慧宝库;书,也是我的好朋友,伴随着我成长。我家的书很多,有科幻书,有故事书,还有历史书。在这么多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本中国古典小说——《三国演义》。

这本书博大精深,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书中描写的一些人物,对我的成长起了潜移默化的作用。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刘备、关羽、张飞三个人物。当然,还有很多人物令我折服,比如赵云的勇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这部小说共有一百二十回,我最爱看的故事就是《草船借箭》。

在草船借箭里面讲了周瑜妒忌诸葛亮有才干,让他三天造十万支箭的事。我想:以诸葛亮的聪明才智,怎么可能不知道周瑜的心思呢?后来我才明白原来诸葛亮是知道的,只是他要将计就计,既让周瑜服了自己,又可以得到十万支箭,真是一举两得。这使我从心底里由衷地佩服诸葛亮。

《三国演义》里的故事曲折离奇,《刘关张三顾茅庐》的故事自古以来脍炙人口,也深深吸引着我。

故事中的刘备、关羽、张飞不但三次去请诸葛亮,而且是亲自登门,不请到诸葛亮绝不罢休,绝不放弃。这种精神给了我启示。记得以前我对学习有时心不在焉,比如遇到些思考题就不做,还心存侥幸,觉得反正是思考题,碰巧做对了可以多加分,做错了也不扣分。就因为这样,我的日常学习成绩虽然不错,可一遇难题就退缩。读了这个故事,我认为,虽然刘备不一定有诸葛亮才能得天下,可是他还是去三顾茅庐,表现了他的诚意和毅力。我如果有了这种精神,不断钻研,成绩早就提高了。因此,在我醒悟过来时,每遇到学习中的一个难题,我都以“三顾茅庐”的精神,去顽强地攻克。现在,成绩虽不能说是突飞猛进,但比以前有了起色。我想,从现在起,“三顾茅庐”精神也将成为我的精神。

《三国演义》这本书历史悠远,是书中之精华,让我终身受益。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乃至将来,此书将是我学习、生活、为人处世,人生之道上值得时时照耀的一面明镜。与书交友,与书相伴。让我的人生写下最美丽的,富有诗情画意的,也是最精彩的篇章!

篇五: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征文

书是净化心灵、愉悦心性、陶冶情操、健全人格、了解政治、洞悉历史的宝典。

——题记

书,是甜甜的蜜桃,是青青的橄榄,是清香浓密的茶,也是红通通的辣椒。酸甜苦辣,味味俱全。只要细心品位,认真体验,就能从中找到无限的趣味!

我最喜爱的书,是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不为别的,只因为其中的爱国情怀。它是中国第一本白话文章,他开创了中国历史的先河,通过人吃人这种形象的比喻,喻出当时吃人的黑暗社会。

“世人笑我太痴狂,我笑世人看不清”由此可见鲁迅先生十分厌恶当时的黑暗社会。1915年,陈独秀在上海创办青年杂志,并在创刊号上发表敬告青年一文,正式吹响了新文化运动的号角。而就在此时,鲁迅的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以新文学的形式,深刻的揭露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号召人民起来推翻黑漆漆的吃人社会。

也许我的文采不够,读不出鲁迅先生文章的内涵。但是其中饱含的爱国情怀,令我们每一个人深情难忘,我喜欢《狂人日记》,也喜欢鲁迅先生,更喜欢我华夏中国。

该文如果突兀之下看去,好似一个人在胡言乱语,但如果深深纠查,只会发发现他巧妙的运用比喻的手法揭露了当时黑暗的社会。鲁迅先生对黑暗社会深恶痛绝,而当时自己正在学医,但鲁迅先生深知,医学只能治标,不能治本,而文学可以入侵一个人,一个民族的精神。于是,鲁迅先生果断弃医从文,陆续发表了多篇揭露黑暗社会的文章。

狂人总是以为有人要吃了他,就连他的亲人也不列外!兄弟之间本该和睦相处,但狂人的大哥因为封建礼教之下竟然要吃……这一切简直匪夷所思,甚至不可思议这篇文章深刻的表达了当时封建礼教对人类思想的腐朽与禁锢。颇有一番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而这篇文章正如进行一场思想文化领域的革新运动一般。以至人的形象比喻洗刷了人们的思想,让人们对封建礼仪提出质疑。

由此,越来越多的人来推翻黑漆漆的吃人社会,这个社会终将灭亡!

与此相同的还有鲁迅先生的《药》《阿Q正传》等等。

狂人,不狂!在时代的推动下,他的想法已被证实!在那个年代,他以超前的胆量说出这样的话,他敢于挑战传统的权威,这个人,他狂吗?

篇六: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征文

大家好,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走遍万水千山》。这本书是中国台湾著名女作家三毛的作品。它记录了荷西去世,三毛返台后,再度出走,游历中南美洲以及首次回归故土的旅行见闻,共十八篇。

这本书记叙了三毛与助手米夏游历拉丁美洲时的所见所闻,旅途中三毛以自己犀利的笔调,描绘了一个个风格迥异的城市,诉说每一个城市不同的故事。她坚信自己的前世是印第安人,于是整部书中充满了三毛对印第安的高度赞扬,与在高原反应“索诺奇”发作时对乘机欺压的人表示冷嘲热讽形成鲜明的对比。旅途中也时有险情,从玛丘毕丘返回古斯各的火车遭遇了大水,有蛮横的旅行团空位不让人上,不作为的警察。在三毛等一群人的努力下,最终带回两百多个老百姓,可更多人了无音讯。还有那一场雨中动人心弦的夜戏、洪都格拉斯的“青鸟”巴士、那些在异乡的同胞们……一点一滴都是温暖的色彩。如果历史是一座城市最厚实、最深沉的土壤,那么风土人情就是在这土壤上生长繁衍出来的最动人的风景。三毛笔下的世界,是充满人情味的世界。

一开始,我对三毛的了解不深,并不是很能体会她的情感与思想。后来通过查阅资料了解了她的人生经历,可以说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动,这时候重新再读,她的痛、她的伤、她的种种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理解了。我认为三毛在创作这部作品时较《梦里花落知多少》心境已有了较大的平复,但是这“平复”并没有真正愈合伤口,她只是藏起来了,所以在文中也有许多明暗迹象表达出三毛对亡夫荷西的悼念与内心的哀痛。她很爱她的故乡,再吸引她的地方也留不住她的脚步,对她来说,大概只是生命的一站停靠,旅途的目的地永远只属于她的故乡。她走走停停,边行边思,旅行于她而言应该是“镇痛剂”,她兴高采烈地去旅行,但是痛苦一直在延续。疲倦,从脑海中的对她的印象图中隐隐透出,她的身体本就不好,心绪又总是起伏不定,可是她的解脱到底在何时?在何处?这部作品是我现今已读过的她的作品中最喜爱的一部,像是涅槃之后的泪。游历时见到的风土人情与感受、心境交织,融情于景使读者仿佛身临其境、感同身受。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万水千山走遍》,谢谢大家!

篇七: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征文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成长的阶梯。我虽然算不上是什么博览群书的人,但在众多的名著当中,《鲁宾逊漂流记》却是我的至爱。

那是发生在一个暑假里。当时的我还只是个懵懂的小孩,觉得玩才是比天大的事情。因为老师布置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作业:看一本名著,还要写看后的感想。于是,我在朋友的陪同下四处找寻,最后在众多的书籍中挑了《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

起初,我并不觉得这本“平平无奇”的书里会有什么好看的情节,甚至还把它扔进书包里,眼不见为净。可是有一天我没有什么事做感到很无聊,不经意地朝书包瞄了一眼,心想:反正现在又没事做,不如就看看那本书吧!

从书包里拿出《鲁宾逊漂流记》,我就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鲁宾逊出生在一个小康家庭,不算得上富有,但是在当时的那个时代是最好的,最无忧无虑的中等阶层,不像下等阶层要时刻担心受怕,更不像上等阶层处处勾心斗角!我想也许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的鲁宾逊,才会养成了乐于助人,善良的个性吧,否则若在到处充满阴谋诡计的上等阶层生活的话,即使是再善良的人也会被污染吧!

其实原来鲁宾逊还有过几个哥哥,但他们一个为了钱财,为了优质的生活宁愿在那浩瀚的大海里流浪,最终甚至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一个战死沙场。从小到大,鲁宾逊就非常地向往着出海航行的生活,由于哥哥的前车之鉴,父母都极力反对他出海,不让他实现这个梦想。

对于来说,这无疑是一个难关,在没办法之下,他只好离家出走,终于如愿以偿出了海,甚至还闯出了一番事业。不幸的是在一次归航中遭遇了海贼,受尽折磨。从海贼手中逃出之后更是流落荒岛,生活了29年,最终又回到了文明世界。

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一个人也是可以活的那么有声有色,那么的多姿多彩,是鲁宾逊他让我知道了无论是处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只要你有生存的欲望,不管是有什么样的困难和挫折挡在前面,也不足为惧!也是他让我懂得了坚强为何物:是一个热独自地生活,就连“家”与其它的必须品也是自己一手一脚弄,甚至于还可以苦中作乐!

因此我很羡慕鲁宾逊,即使是在狂风暴雨的环境下,也可以那么的坚强,迎难而上。然而我又自卑了起来:即使一个人生存在世上,也可以像他那样多姿多彩地活着吗?

篇八: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征文

生活的那面镜子,你是如何看待的?是快乐,抑或悲伤,是充满希望之光,还是前途一片渺茫?

也许,这样的一本书能够给你最好的答案——《鲁宾逊漂流记》

生活如一张白纸,它是否色彩缤纷,取决于你是如何渲染,如何看待生活;生活又犹如是块璞玉,成品的精美与否,在于雕刻者的心之所向。生活中的美丽是无处不在的,缺少的,只是一双发现美的眼睛,需要的,是一颗永远充满朝气的心。

书中的鲁滨逊虽然身陷险境,生活近乎绝望,但他依然坚韧的活着,在悲惨的遭遇中,发现着快乐,发现着美丽,又不一样的心态去看待他新的生活,为自己的生活翻开了全新的篇章,涂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那样乐观的看待生活,对待生活,享受生活中的乐趣。在书中他说过“现在,我已经不再张望海面上是否再有船只经过,我甚至想就在这座孤岛上这样生活下去,这里既有淡水,也有我所需要的食物,自由自在,不是更好吗?”陷阱中,鲁滨逊教会了我如何乐观得看待生活,发现生活的美好,教会了我希望是永远存在的,只要带着希望眺望未来,就一定会找到光明的出口。

生活的亦好亦坏,是因为人们看待它的角度不同,出发点不同,就像有些人看到秋天,只是一种悲凉充盈心头,而有些人,对于秋天却是硕果累累,一派丰收之景的印象。书中的鲁滨逊会告诉你,如何看待生活,那些“不幸”可能也是一种“幸运”,他在被海浪拍打到孤岛之时,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感谢,是庆幸,庆幸自己是唯一的还生者,自己还有活下去的机会。这种积极的态度,让他绕开了一蹶不振的险境,而是动手,好好珍惜生命的机会,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活下去。

《鲁宾逊漂流记》是一座宝库,开启生活之道,那些并不华丽的语句却能勾勒出一双看待美丽生活的眼睛,换一种角度去尝试看待你的生活,带着另一种心态去体会生活。所有的不幸并没有那么的遭,跳出怨言的神经,不如试试俯下身,用双手去改变,悲伤的泪水便能转化为嘴角的那一丝甜笑,让生活也为笑起来。

书中自有黄金屋,《鲁宾逊漂流记》的黄金屋就是那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书中自有颜如玉,《鲁宾逊漂流记》中的颜如玉就是主人公那不颓废与悲伤的实际行动。蕴藏着瑰宝的书籍,是心灵的养分,也是每一个读者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篇九: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征文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龙应台《目送》

“目送”,简简单单的一个词,却包含了龙应台的落寞和不舍。一支笔写尽了忧愁,诉尽了衷肠,多么温润又悲凉。

我还深深地记得她笔下的那场离别:她的眼睛紧紧地跟着儿子的背影一寸一寸地往前挪,却没有等到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看着儿子的背影被人潮淹没,被一扇门遮掩,倏忽不见,除了远远地凝望离去的背影,除了目送,她什么都做不了。龙应台心中滑过的只是浅浅低吟的落寞、难过。就像她看见父亲冰冷的身体被棺木包裹着,被推进火葬场,本触手可及的,却只留下目送。那些心底话,就随着目送着离去的人沉淀在时光里了。

“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读到这里,我的心好像忽然被压上了一块巨石。“不必追”,看似云淡风轻的三个字,读起来却令人感觉那么沉重,一个母亲的无奈、无措都定格在这“不必追”中了。仿佛世间的一切,不论欣喜,不论悲伤,不论忧愁,都不必追。仿佛随着背影的离去,只剩下“小路这一端”那形单影只的人独自成愁,夹杂着化不开的情意,正在努力说服自己不去追。

时光不留痕迹,青丝成为了白发。那位孤独的老人,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患了老年痴呆症的母亲在大街上徘徊,抽泣,反复地碎碎念着:“我要回家,我要回家。”然后独自走在寻找家的路上。我想,她所说的那个家,不是任何一个能找得到的家,而是被时间带走的再也回不去的家吧。那个家,承载了一段时光,一段回忆,但是住在家里的人再也找不到了。人生有时只能是一场独角戏,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一个人慢慢地走。

《目送》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对亲情的思考,更是对人生的思考。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会否随着时间而慢慢变淡,到最后随着时光消散?只剩下那颗心在风雨中飘荡,经过洗礼,更加纯净,晶莹,美丽。而亘古不变的,是心中的信仰。

多回头看看那个站在你身后的人,多回头看看那个目送你离开的人,你会发现,那个人才是你一生的信仰。

《目送》的书香撩拨于心间,薄薄的纸页浸透着落寞,字里行间缠绵着不舍,字字碾碎情思,句句揉碎心肠。

目送……

篇十: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征文

笛卡尔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生活中,我们都有自己喜爱的书,我最喜爱的书是黑柳砌子的代表作《窗边的小豆豆》。她是日本的著名作家、著名电视节目主持人、畅销书作家,最受欢迎的电视人物之一。

早就听说这本书很好看,但一直没有时间细细品读。在我的强烈要求下,暑假中,妈妈爽快地给我买了这本书。我喜出望外,开始如饥似渴地阅读,终日沉浸在生动的故事情节中。新版的《窗边的小豆豆》封面是粉红色的,那句“每个人都能在这本书里找到自己阳光灿烂的童年”的话,勾起了我对童年时光的怀念。

这本书采用自传的形式,主要讲述了作者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一年级时,作者因淘气被原学校退学后,来到了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让一般人眼里“很怪”的小豆豆逐渐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并奠定了她一生的基础。

我之所以喜爱它,是因为这本书不仅带给世界几千万读者无数的笑声和感动,而且为现代教育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书中的故事情节很有趣,孩子都显得十分幼稚,甚至吃饭的时候都同唱一首歌,它让我时不时回忆起自己的童年。

说心里话,我是羡慕小豆豆的,调皮的她碰到了一个超级棒的小林校长,小林校长对幼儿教育有他独到的见解。我也羡慕小豆豆有一个宽厚仁慈的妈妈,直到她二十岁之后,妈妈才跟她提起小时候因为太过调皮被退学的事情。小林校长和小豆豆妈妈的这种教育方式很适合孩子的成长,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才是教育孩子的出发点。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很多。现实生活中的家长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平时一再给孩子的学习加重负担,让孩子成了学习机器。最关键的是,家长们大多不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只是一味的压抑,时间一长,孩子自然就与家长对立了。而书中小林校长就不一样,他解放孩子的天性,让他们快乐地玩耍,在玩中学,学中玩,满足了他们的各种愿望,让他们爱上了学习。最后,书中的小豆豆,也就是作者黑柳砌子成了联合园的慈善大使,到处去播撒快乐。我也希望家长们要多关心我们,让孩子的童年变得快乐。

我非常喜欢《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让我感到暑假生活不再寂寞。每个人的童年只有一次,我希望自己在掌握更多本领的同时,能有更多的玩耍时间,有更多的自由,能像小豆豆一样过一个快乐、难忘的童年。

篇十一: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征文

在美国的山区,有这样一个家庭。一对父母,七个孩子,生病受伤,从不就医。令这个家庭最与众不同的是,孩子们都不去上学。这就是塔拉的家庭,父亲是个摩门教教徒,他不相信任何学校、医院、政府等相关机构,认为啊,这些都是给普通人洗脑的地方。他经营着一所垃圾废料厂。塔拉从小就在父亲的废料厂帮忙干活。随着年龄的增长,父亲荒唐的信念在塔拉的心中动摇了,终于,她决定离开家,去上学。那时塔拉只有16岁,在替父亲工作的间歇偷偷自学,准备大学入学考试,几个月的努力之后,她收获了一个奇迹——杨百翰大学的入学通知书。17岁的塔拉,第一次走进真正的课堂。教育,给了塔拉全新看待家人、看待世界的视角。她忍受着和家庭决裂的痛苦,开始重塑自己的人生。就这样,塔拉凭借毅力和信念,先后获得英国剑桥大学哲学硕士学位、历史学博士学位。

这本书的名字叫做《你当像鸟飞往你的山》,它让我感触最深的地方就是教育的力量。的确,原生家庭不管从好的还是坏的方面,都会给我们带来许多潜移默化,扎在骨髓里面的一些影响,但从这本书上我看到了教育的力量有多么的强大。

自古强大的民族,都是重视教育的民族。以色列,德国,日本,这些国家的教育,是我们全世界学习的典范。教育能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是啊,不了解自己,我们怎么可能知道我们将来要做什么,如果个人都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国家与民族就更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那怎么会有在战火中依然强大的以色列,怎么会有在二战的废墟之上崛起的德国与日本,而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更是如此啊,我们中国被称为文明古国,经千年颠沛而魂魄不散。历万众灾厄而总能重生,就是因为,我们重视教育,我们尊师重道。教育是什么?教育是社会良心的底线,是人类灵魂的净土,是立国之本,是强国之基。教育有啥用?教育,就是帮助我们个人认知自己,帮助我们民族认知自己,我们才有可能掌握个人的命运,并创造这个国家的未来!这就是教育的力量,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最深的感悟。

最后让我们再回头来看看书的封面:一支铅笔的轮廓勾勒出大山的样子,女孩儿站在一座山头,眺望远方的崇山峻岭,一群飞鸟向着远方的山林飞去。像书名说的那样,你当向鸟飞往你的山。

塔拉的人生还在继续,我们也是。希望我们都有一个好的未来,都应当像鸟一样,飞向属于自己的那座山。

篇十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征文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书是多么的重要与珍贵。天下的好书趣书数不胜数,但我唯独钟爱美国著名作家莱曼弗·莱克·鲍姆的《绿野仙踪》

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多萝茜的美国小姑娘,他本来和自己的叔叔、婶婶住在堪萨斯州大草原上。在一次龙卷风中他与她的小狗被卷入了奇怪的奥芝国,并在这个地方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没有脑的稻草人”“没有胆的狮子”和“没有心的铁皮人”。他们一行人一起去寻找仙人,并在途中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人和事。最后稻草人成了翡翠城的首领,狮子成为了一个古老森林的森林之王,铁皮人成了温基人的领导者,而多萝茜与他的小狗回到了堪萨斯州的大草原上,与他的叔叔、婶婶一起生活。

本书的精彩之处不仅在于它的格式情节跌宕起伏、生动有趣,使读者联想不断;还在于本书之中个性鲜明、有趣可爱的主人翁们。作者不仅巧妙地赋予了主人翁们人类所常有的性格缺点,并且又赋予了他们人类所追求的美好品质,是的他们特别惹人喜爱。精彩的故事内容加上有趣的故事情节使得《绿野仙踪》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喜欢《绿野仙踪》里面的稻草人、铁樵夫和胆小狮。她们各有个的缺点,但他们各有各的优点。本书因他们的加入而变得更加精彩。

稻草人希望自己能有个聪明的大脑。因为他总嫌弃自己不够聪明,在平常总犯糊涂。我以为他其实挺聪明的。比如在那次与西巫女搏斗时,他沉着冷静,急中生智地想出了用自己的手臂帮助同伴赶走了乌鸦,为他们打败西巫女增添了一份胜算。这就是他聪明的体现。

铁樵夫全身刀枪不入,而他却希望自己能有一颗心,成为个“正常人”。在与同伴一路闯关后,因为他的善良、纯洁、勇敢、有爱心,爱之国国王不仅给了他一颗心,还让他成为温基人的领导者。

胆小狮之所以这么叫他,名副其实他就是个胆小鬼。每次在遇到困难时,他都会躲在朋友和家人的背后,就连多萝茜的小狗也害怕。但在一次与西巫女搏斗时,胆小狮拿出了足够的勇气,他的一声怒吼西跑了西巫女的奴隶。

他们一行人过五关,斩六将,最终找到了仙人,各自实现了各自的愿望。经过一路的艰难,他们不仅收获了友谊,还为名除害,杀死了邪恶的东、西女巫。

故事的主人翁们机智勇敢,团结友爱、都为着各自的梦想而努力,不屈不挠同恶魔进行斗争,他们有恒心、有毅力、执着。教会了我许多做事对人的态度,《绿野仙踪》的主人翁们得品质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所以我才会这么喜欢这本书。

篇十三: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征文

书海茫茫,总有读不尽的书,但这些书里。一定会有一本或几本你最喜欢的书。当然我也不例外,也有一本我最喜欢的书。这本书是我在假期里,也是疫情期间读的一本名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书。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的是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历险的故事。一天,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一个人在家里闲着无聊,便开始捉弄一个小精灵,结果反被小精灵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里的一只雄鹅想展翅跟随一起飞翔,尼尔斯为了不让它飞走,就紧紧抱住了他的脖子,不料竟被鹅带上了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开始了长途旅行。在这次旅行中,他看到了瑞典美丽的自然风光,增长了见识,结识了很多朋友,还听到了许多故事传说,经历了种种困难和危险,并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逐渐改正了自己的淘气的缺点,培养自己助人为乐,勇于舍己的优秀品德。尼尔斯重返家乡后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乐于助人,有责任感且勤劳的大男孩儿。

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的理由是,它是一部非常有名的童话作品,在这部作品中作者把幻想同真实交织在一起,虚实结合,使作品很有张力。书中讲的尼尔斯的这个人物形象刻画的栩栩如生,所发生的事情也都描写的生动,形象。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神秘的花园》这篇文章,文中对凉亭的描写使我对这座神秘的花园充满了好奇。有的像皇帝般威严,有的像农舍一样朴素,还有的像石磨坊的样子呢。“埃姆克斯”这个建筑里面住着平托巴夫人,她是个贵族夫人,对于佣人十分苛刻,里面只有微弱的光亮,还有许多名贵的字画和昂贵的家具。

这本书里的尼尔斯一开始是一个没有同情心,对人和动物都很坏的男孩儿,却因和莫顿一起随大雁迁徙的原因,知道了有许多动物被无情的杀害,因此改掉了这些坏行为,做一个乐于助人的大男孩儿。我之前也经常玩弄小昆虫,但现在不会了,我也要保护小动物,不伤害他们。

有一次我正在看书,弟弟蹑手蹑脚地走来,在背后吓了我一跳,我出于“正当防护”把他摔倒在地上,他就哭着跑了出去。第二次他又来了,还是怀着报仇的心来的,他一看我没有在那儿,就大手大脚地走了过去,拿着笔在我的书上划来划去,甚至还把我的扉页给撕掉了。被我发现后他就不那么快活了,我拉住他,对他家法伺候,看他以后还敢不敢再撕我的书了,撕的还是我最喜欢的书,哼!气死我了!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也推荐给你读,和我一起分享快乐。

篇十四: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征文

问世间书为何物?引用一名人的话:“书是知识的源泉。”没错,我很赞同这个观点,书可以让我们了解到千千万万个为什么,也可以让我们走进几千年前的文明古国,更可以带着我们进入那梦幻般的童话世界。书的种类可谓多得数不清,有令人神往的神话故事,有告诫人们的寓言故事,还有深奥难懂的文言文……但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世界名著——《鲁宾逊漂流记》。

至于我是怎样得到这本书的,且听我慢慢道来: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三,语文老师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走进教室,接着她便向我们推荐《初中生必读》这一套书籍。终于,我在她的口水攻占下,买下了这套书。回到家后,我将里面的书翻来覆去,总觉得内容乏味无趣。突然间,《鲁宾逊漂流记》映入我的眼帘,好奇心随之增高。因为从前有学过这本书的有关章节,但只是简要的介绍,脑袋里头还有十万个为什么没有解答。于是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当我追踪主人公的命运时,一颗心随着他的冒险而澎湃起伏。对于鲁宾逊,我是由衷的敬佩。一个人在荒无人烟的岛上生活了28年,靠着双手和智慧,种植粮食,战胜疾病,勇救“星期五”,打败造反的水手……

鲁宾逊刚登上无人岛时,心里充满了恐惧,但是他立刻冷静下来,寻找解决的方法。他这种临危不惧的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啊!在我们的生活中,处处都缺乏这中精神。在困难和危险面前,我们往往不知所措,坐以待毙,最终失败。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像鲁宾逊一样,在困难面前冷静地分析困难,寻找解决的方法,最终我们绝对能够获得胜利。

无人岛上什么都没有,于是鲁宾逊便靠着自己的智慧,用现有的材料制作了三个杯子,锅等等。还找了一个山洞,布置了一个舒适的“家”。他这种自立自强的精神,是多么值得我们学习的啊!

书中有一个情节是这么说的:日子一天天过去,突然,鲁宾逊在无人岛上发现了人的足迹,过了几天又在树林深处发现了一堆人骨,他拼命告诉自己要冷静。直到有一天,他看到土著族的人在杀人,而且杀后将他们的肉吃掉,鲁宾逊见此情景,他马上隐蔽起来,并用智慧救了一个土著人的俘虏,鲁宾逊收养了他并给他取名“星期五”。

看,鲁宾逊多么勇敢,一个人能否成功,并不取决于他的智商,而取决于他的心态。在困难面前,无非存在着三种人:懦弱,半途而废,机智勇敢。我们应该做那一种?毫无疑问,定是第三种。在逆境里,我们要做机智勇敢的人,敢于和困难拼搏,才有可能获得成功。

《鲁宾逊漂流记》交给我许多人生哲理,相信以后在它的陪伴下,我会向着人生终点努力拼搏。

篇十五: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征文

偶然遇见中岛敦先生所写的《山月记》文集,可以说全凭缘分。起因是不经意地想要填补家中不慎丢失的书籍,经人推荐买到了一本《山月记》。此书名来自于中岛先生最著名的同名文章,里面还另外收录了其他一些文章。

一开始,我只是把它当成古代怪谈野史来看,作为茶余饭后的消遣。读时就想,中岛先生想必是对中国历史、寓言有很大研究,文集里的小说大部分取材于像唐朝《人虎传》、小说《西游记》乃至《史记》之类。后来读读,越发惊赞,怪诞不经的讽刺、对现实的影射,如大儒、哲学家所说的引人深思的语句,更是令我浮想联翩。

读罢全本,我认为书中最为精彩的,最让我唏嘘不已的,要数那篇《悟净出世》。

《悟净出世》中的悟净等角色取材自《西游记》。悟净在流沙河中常感忧郁,完全不似普通妖魔,常常在自己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进行无意义的悔恨自责,对所有事物进行思考,同类们认为他病了,认为进行“为什么”之类的思考,一般的生命是不宜承受、乃至死亡的。他们认为“这种病最严重的症状是病人怀疑起‘自己’的存在”,开始疑惑“为什么将‘我’当作‘我’?‘我’到底是什么?”“这样,一生都不会再开开心心了。”其实,这只不过是哲学的思考罢了。

悟净却对自己“得病”的事实深信不疑。为了自救,他踏上了不断寻访智者的旅程。

而这些公认的“智者”,有的认为世上一切皆空,不知归处,认为“我们只活在当下这么个瞬间,并且我们脚下的现在,立刻会消失成过去,如同旅人行走在沙丘斜坡,走一步就塌一点,没有安身之地。”有的认为“大椿之寿,朝菌之夭,本无长短之分,所谓时间,只是人单纯的感受罢了”,更有妖物上一秒还宣扬“世间万物皆慈悲”,下一秒就因肚饿吃了自己的儿子。在经历了如此多的事物后,悟净并没有“幡然悔悟、大活现前”,但内心发生了一点一滴的变化……

刚开始读完,我思考了很久很久。思考哲理,固然无错,可是为何探究世间本质,便要承受如此多的愁闷与异议?所谓人世、世界观,究竟有没有统一答案?为什么最后神明并没有鼓励悟净去问,还说“未得而谓得,未证而谓证,世尊责之为增上慢,如你般非要求证于不可证,更是极度的增上慢了。”

到最后,我的心中只有一个问题:做个博通达观好质疑的“哲人”,和仅仅安于现状,只对自己的使命负责到底,对于人来说,究竟哪个才是毕生的目标?可即使是这样肤浅的问题,现在的我也无法说出个所以然来说服我自己。

堪堪读完全本,才发觉自己的浅薄无知,为思想单纯到麻木而心惊。

到底是钦佩中岛先生啊,几段小小典故,经他手笔便已熠熠生辉。好似济世良药,又似一块磨刀石。若思想为刀,仅此一磨,只怕会越发锋利逼人。

说此书是如今最爱,于我而言,已不为过了。

篇十六: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征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既是我们的朋友,也是我们的老师。它能让我们在伤心的时候得到心灵慰藉,让我们在迷失自我时找到方向。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最喜爱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便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塑造了保尔·柯察金这一无产阶级英雄形象。保尔在社会的最低层饱受折磨,在朱赫来的影响下,逐步走上革命道路,即使伤病无情地夺走他的健康,但他仍不向命运屈服,以顽强的毅力进行着他的创作。他有为理想而献身的精神,坚定不移的信念,钢铁般的意志和顽强奋斗的高贵品质。他在革命道路上,四次死里逃生:他与波兰人交战中腿部受伤,得了伤寒感染;他被一颗爆炸在身旁的炸弹炸得头部受伤;他被紧张的肃反工作击倒,回家养病;他在修铁路时得了伤寒病和肺炎。困难一个接一个,但保尔并没有退缩,不得不令人肃然起敬。

合上书,回想一下,保尔那钢铁般的意志令人不可思议,叫人钦佩,同时也让自己觉得惭愧……

时间一眨眼过去,又到期末了,同样的,考试也就来临了。我们都认真复习着,终于做完了那一张张令人直冒冷汗的卷子。可是,考完后并没有让我感到解脱,那一个又一个错误的答案直戳我心头,我的心也随之怦怦乱跳。接下来的一星期,让我感到十分煎熬。成绩没有出来,自我感觉不好,却又抱有一丝希望。随着一个又一个同学去询问了成绩,我的心也越来越着急,是考得好呢还是考得差呢?终于等到了最后一天,是时候要发成绩单了。我深吸了一口气,接过传递下来的成绩单,慢慢往下寻找着我的名字,越往下我就越紧张。终于找到了我的名字,可是突然心里却失去了点什么。这比我预期的要差得多啊!为什么会这样呢?我到底错在哪里了呢?

晚上,一个人在房间里,我呆呆地看着那张成绩单,默默地坐在椅子上,百思不得其解,想着想着,越想越伤心,不知不觉中鼻子一酸,原本在眼眶里打转的泪珠落了下来。这以后的几天,我都沉浸在低分数的伤心之中。这时,保尔的形象浮现在了我眼前,这顿时让我振作了起来。保尔是那样的坚强,我怎么可以因为一次的挫折就伤心不断呢?

是啊,对比于保尔,我们是多么的渺小!保尔从小就当童工,受尽凌辱,而我们是在爸爸妈妈呵护下的温室里的花朵。我们所处的时代没有战争,没有纷扰,没有那么多严重的疾病,我们是那样的幸福!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从现在起,我们应以此为座右铭,克服种种困难,认真学习,拥有为理想而献身的精神,钢铁般的意志和顽强奋斗的高贵品质,迎接更美好的未来!

篇十七: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征文

自古以来,书就是人类的好朋友,而我的爱好就是读书。在上学期,我购买了一套《初中生语文新课标必读精编》,里面一共有12本书,看到这些书,我就像饥饿的人看到面包一样,恨不得把它们全都消化掉。

其中,有一本不起眼的书引起了我的注意,那便是《爱的教育》。它之所以会吸引我,是因为这书名很特别,在“教育”前加了一个定语——“爱”。

迫不及待翻开了目录,只见上面分别有十个小标题: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每个月”还有一篇篇的文章,如:开学的第一天、敬爱的老师、侠义的行为……再翻到第1页,我知道了“安利柯”是这本书的主人公。接着我看了简介,才知道这是一本日记体的小说,他以一个小男孩安利柯的眼光,从10月份四年级第一天开始写起,一直写到第二年7月份,其中包括发生在安利柯身边的感人故事、父母在他日记本上写的劝诫启发性的文章和老师宣读的“每月故事”。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老师讲的《一个贫苦的爱国少年》这个故事。主要讲述意大利一个贫困少年乘坐法国轮船从西班牙驶往意大利途中,父亲因生病将他卖给马戏团。后来好不容易逃出来,许多好心人给他银币、铜板,但也有一些对意大利不怀好意的人讲了一些侮辱意大利的话。少年便将铜币砸向他们,并且说:“你们侮辱我的国家!你们这种人的钱,我才不稀罕要呢!”

看到这儿,我油然而生起一种敬佩之情,脑中似乎浮现出这位少年为了维护祖国的尊严而敢于与他人作斗争的画面。

顿时,我又想起了我们中国所面临的困难——台湾、西藏想要独立。这两个地方为了该地的利益,而甘愿与祖国大地分裂,这只会成为其它国家的笑柄,中国就像是我们的母亲,她怎么忍心让自己的子女脱离怀抱呢?作为一个中国人,这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我们想的不应该是搞独立,而是全国十三亿人民齐心协力,团结互助,相亲相爱,携手共创祖国美好的明天,让祖国更繁荣、更富强!

当读到了《无谓的争吵》,看到安利柯和好朋友柯礼智因一点儿小事儿闹矛盾,最后和好如初,便似乎在里面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每个人最亲的除了亲人以外,便是朋友了。在生活中,两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难免会因一些鸡毛蒜皮的事而发生矛盾。这时,两人往往不愿承认自己的错误,因为在彼此之间,有一道隔阂——要面子。正因为要面子而使两人的距离愈来愈远,关系愈来愈僵。其实,仔细想想,若是当中有一人大方点,主动踏出第一步,那么,这道隔阂便消除了。“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包容对方,是两人建立“友谊之桥”的基础。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完后,我不仅明白了如何给予爱,更明白自己的一举一动都会影响到很多人的思想、情感。

我们要学会互相关爱,让整个世界充斥着一种“爱”的空气,轻轻地飘荡着,萦绕在每一个角落……在这种有意无意、有形无形中,让每一个人都学会——爱。

篇十八: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征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因为读好书能让我们知古今、明事理、炼心智,培养我们开阔的胸怀。我看过许多书,如《红楼梦》、《西游记》、《爱丽丝梦游仙境》、《优秀女孩的故事》……但我最喜爱的书,还是奥斯特洛夫斯基写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记得买回书的那天,趁大人不在家,我拿起书到阳台上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我看得非常入迷,完全被书中的故事情节陶醉了。一阵大风吹来,把阳台的门给关上了,可我毫不知情,仍然沉浸在精彩的故事中,后来不知不觉睡着了。奶奶和妹妹回来,在房间里没有看见我,以为我出去玩了就没理会。直到爸妈下班回来,还没看到我,全家人才着急地到处找,最后发现我在阳台的靠椅上呼呼大睡。爸爸问我在阳台干什么,我揉揉眼睛说看书入迷了,大家听后个个捧腹大笑,说我是个十足的书呆子。

说实话,这本书真的很好看。利用暑假,我反复看了两三遍,每看一遍,感受就更深一层。主人公保尔·柯察金是位坚强的革命战士。他年轻时就投身革命事业,在一次战争中不幸失明。但他依旧以巨大的热情工作着、学习着,用顽强的意志支撑着自己满是病痛的身体。即使他最后瘫痪在床,仍然拿起笔做武器,走上了文学创作的道路。看了他的故事,我热泪盈眶,倍受鼓舞。

我觉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小说的最大成就,就是成功地塑造了保尔·柯察金这个人物形象。无论什么时候,他总是把党和祖国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为保卫苏维埃政权,他同外国武装和白匪军浴血奋战,表现了甘愿为革命事业不怕牺牲的献身精神;在恢复经济的艰难岁月中,他又以全部热情投入到和平劳动之中;哪怕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后,他仍继续为党努力工作。

在我眼中,保尔·柯察金既是一个平凡的人,又是一个伟大的人。他一生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伟大业绩,总是从最平凡的小事做起,面对疾病的沉重打击,也曾产生过自杀的念头,但他是在革命的烈火中逐渐成熟起来的钢铁战士,是一个有血有肉、让人感到亲切的英雄人物。他很珍惜自己的生命,特别是那段名言不知成为多少人的座右铭:“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经历,都已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然而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对自己的生命并不怎么爱惜,如吸烟、酗酒、吸毒、打架、斗殴……在学习或工作中也缺乏顽强的毅力。我想,如果他们看了这本书,一定会改变这些缺点。就拿我自己来说,最缺乏的就是顽强的毅力,稍微遇到点困难就找客观原因,或是打退堂鼓、半途而废。看了保尔·柯察金的故事,我感到十分惭愧和自责。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将以保尔·柯察金为榜样,珍爱生命,积极进取,努力把自己炼成一块真正的“钢铁”!

篇十九: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征文

它们游在早晨冰冷的水中,它们游在白天的波光粼粼中,一起赶走了大鱼。

东京某犄角旮旯,宽大的树叶层层叠叠,隐蔽着一个逼仄的小屋,月光渗不进枝繁叶茂,昏昏暗暗,宛若都市丛林。

屋内,橙黄的灯抻着脖子,堪堪照亮一角,效果甚微。这对黑暗中游走的人来说却是无关痛痒,他们熟稔地移动在狭小的空间里。灯光有些柔,倏地显出几分温情,好像他们是真的一家人。

晚上,爸爸阿治和儿子祥太走在路上,祥太的背包鼓鼓囊囊,显然收获颇丰。街道一侧有不二家的可乐饼,阿治买了好几个。

拐进路口,祥太又见到了那个蹲在阳台上的小女孩,现在正是冬天,空气里凝着丝丝缕缕的寒气,女孩只有一件单衣还赤着脚。见她可怜,阿治轻轻地对她说“吃可乐饼吗?”怕女孩冻坏了就带她回了家。

阿治的妻子信代本想把女孩送回家,但女孩一身的伤和原生家庭的状况让信代心生恻隐。于是由里加入了这个神秘的家庭。

阿治家靠着奶奶初枝的养老金度日,信代是干洗店的员工,阿治是个扒手。白天阿治带着祥太和由里偷东西,晚上一家人就聚在一起吃饭,聊天,日子波澜不惊。

夏日喧嚣的风席卷这片土地,阳光热烈的晒在草地上。一家人去海边玩。他们坐着火车,逆着风,笑声混杂在不断倒退的景色里,周围是干燥的植物气息。

初枝在沙滩上坐着,不远处的身影欢脱的嬉戏着,他们头顶烈日,每一个轮廓都无比明晰,她缓缓开口“谢谢你们了。”谁也没有听见。她就在这个夏天走出了时间。

一家人游走在贫困和违法的边缘,抱着侥幸享受着不劳而获。

一次偶然,使这个家庭分崩离析。杀人犯,小偷,诱拐,弃尸……事情一件件败露。在审讯室,信代的睫毛无力地垂着,含蓄又克制地流着泪:“我捡回了别人遗弃的东西。我们一无所有,只有爱。”

自己做出的选择,才能建立更牢靠的关系。在最晦暗的时间里,即使他们来自不同的家庭,心和心的羁绊,比血缘更忠诚。只能和你同乐不能和你共苦的人,丢掉了天堂七个门中的一把钥匙。

这个世界太锋利,绵里藏针,一代人走了一代人又会来临,往复循环感受人世间的酸甜与艰辛。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能做到的只是尽力去感同身受并且我自己也深受其害。哪有什么万事顺遂,人终究会被其不可得之物困扰一生,或名利或金钱,路遥说:“人之所以痛苦在于追求错误的东西。”但不公的是有太多不被眷顾的人了,他们只是活着,就花光了所有运气,他们不曾犯错但也无法逃脱环境和时代赋予他们的。在河底沉了太久,经历了无数次起和落,就经不起一点希望了。再多的也不妄想了,只求一份稳妥。

满眼憧憬地生活在乌托邦是永远长不大的,总要面对生活的荒芜,去听叹息,去看曲折,在缺憾里我们往往能更直白的感受到人情味,人性之卑劣也是如此,在恶中善才会闪闪发光,善恶是均等的。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对与错,也没有绝对的好人与坏人,坏人也许不想成为坏人,或许是有自己必须守护的东西。

海底又暗又冷,但鱼儿快乐地放声高喊,不停追着,不停跑着。

篇二十: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征文

在我写这个题目时,我的心突然寒了几下,并不是因为这题目有多可怕,而是我想起了我最爱的书——《第八号当铺》。

这是本恐怖悬疑类小说,看到这本书也纯粹是偶然。当时是一时兴起地跑进书店,在推荐书架上看到了它。深色的封面,画着一个妖娆美丽的女人。感觉很不搭的两个画面重叠在一起,竟有说不出的韵味。我找了个角落,一个人静静地看着这本书。

书的内容很虚幻,却又带着许多事实,它讲述着一些离奇的故事——在一条不知名的巷中,有着一间第八号当铺,来这里的人都带着欲望。这件当铺的交易方式很奇怪,老板可以满足你的一切欲望,当年也必须付出相等的代价,代价可以使身体的任何一部分,也可以是灵魂,老板会收取任何可以得到的代价。

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故事:一个男人来到当铺,为换取千万钱财,他以自身的好运作为代价。不久后,失去好运的男人被车撞死。还有一个女人带着自己的儿子来,她用儿子二十年的寿命换取自身永久的美丽。后来儿子自杀,女人也失去了美丽。

这些故事看似不切实际,去有着一定的真实性。它们都反映出人们特有的品质——贪婪、欲望。人们可以为达到目的而放弃美好的未来、有的更甚亲人。现实生活中,也确实存在此类事件。我曾在报纸上看到,一个女人为了嫁入豪门,竟狠心将自己不满一岁的孩子残忍的杀死。那个女人没有想过,她残杀的是自己身上的肉。报上甚至还登出那个孩子尸体的照片,触目惊心,惨不忍睹。

与网易一旦操纵思想,理智将不再发挥作用,我个人认为,世上最令人害怕的不是困难,而是永无止境的欲望。欲望人人都有,有的人的欲望太过明显,有些人却懂得隐藏欲望,或许这就是机智与鲁莽之间最大的差别吧。

但丁说过:“永无止境的欲望是恶魔最好的粮食。”这也是《第八号当铺》中的台词,那件当铺的内侧,收藏着无数人体器官和人的灵魂,那个老板说,只要人类的欲望一天没有消失,第八号当铺就永远存在。这是当然的,欲望永远不可能消失,除非人类消失。

上古时期,在人类还没有进化时,就已经有欲望了。那时的欲望很单纯,只为了抢夺食物。或许他们不知道那就是欲望,或许那只是生存的本能,强者才能够生存。谁都有欲望,却又不懂欲望。

中世纪的欧洲国家,哪些皇权贵族为达到目的,可以违背道德,不择手段。很多贵族都以残杀平民为乐。有一位女伯爵。为葆青春,每日以少女的鲜血沐浴,饮用。在当时,这些少女都是被残忍的杀害,却无人敢为她们平反,无数的少女因强大的欲望无辜死去。

现代人的欲望无非是为权、财。小偷便是欲望控制下的奴隶。他们可以为欲望去偷取钱财,来换取想要的东西,被欲望控制住的人,都会失去理智,为欲望付出一切代价,这一切是那么荒唐,却有那么多人愿意被操纵。

或许在未来,欲望会支配一切,理智已不复存在。一切都变得没有人情味,变得只有冰冷。到时,或许法律也不再存在,杀人是理所当然的事,人类会欲望的武器毁灭世界。

《第八号当铺》描述了种种欲望,为欲望可以付出一切代价,也正如那一句,“代价可以是身体的任何一部分,甚至……灵魂。”

以上是由我最喜爱的书——《第八号当铺》所引发的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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