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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梗概(精选10篇)作文

 作者: | 阅读: 2.59W 次

篇一:小说梗概

小说梗概(精选10篇)作文

《牧儿》

那个春,妍儿回到了老家——农村,跟着外婆和外公一起生活,那时她才9岁。

她的家里虽然不是很富有,但个个都能吃饱穿暖。他们对人和蔼,喜欢帮助别人,个个活的体面。

那是妍儿在农村过的第一个生日,也是最开心的一个生日。因为那天她收养了牧儿。她正在外面玩耍时,突然大喊着跑进了家门。她那小脸蛋白白嫩嫩,乌黑的头发简直都快拖到地上了,两只大眼睛闪着激动的光。她一边喘着粗气一边说:“外……外婆,求求您了……给我一块肉好不好?我……我想喂……喂外面的那只狗狗。”“唉,你这个小姑娘,淑女点儿好不好呀……好吧,你拿去吧,但是要小心……”“谢谢外婆!”妍儿边跑边说道。“这孩子,我还没说完呢!”妍儿高兴极了,她终于收养了一只狗狗。那是一只黑白相间的牧羊犬,她为它取名为牧儿。

从此,牧儿天天跟着妍儿奔到东奔到西,俩人儿如快乐的小精灵不知疲倦。说起来,牧儿还救过妍儿一命呢!那天,妍儿正玩得高兴,不知怎地,一失足滑落到了水中。妍儿挥舞着两只小手,在水中扑腾。牧儿见了不管三七二十一,赶紧跳了下去。它游到妍儿身边,妍儿立即抱住它的脖子就不动了。因为她在想:只要牧儿在我身边,我一定不会有事的。果然,牧儿带着她拼命的游到了岸边,安全地回到了外婆家。外婆见了既开心又难过,开心是因为牧儿救了妍儿。她给牧儿夹了一块又一块肉并慈祥地抚摸着它。它也摇着尾巴,趴在地上,让外婆随意地摸。似乎它知道它成了一位“小英雄”,它感到自豪。不久,妍儿从昏迷中醒了过来,她第一眼就看到了牧儿,她的眼中写满了感激,她心想:谢谢你,牧儿,你是我最好的伙伴。可有一天当她从睡梦中醒来的时候,牧儿不见了。她拼命地跑,拼命地喊,可就是不见牧儿。回到家她就哭,哭了整整三天三夜,眼睛哭得又肿又红。外婆和外公也连夜地找,可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不仅没找到牧儿,外婆也因伤心过度而离开了人世。妍儿已经不想哭了,也哭不动了,只是趴在床上不停的啜泣,外公也流下了眼泪,这家从此没了生机……

过了几天,妍儿下了床。她瘦了好多,仿佛都能被风吹跑。她采了一捧白菊花,跟着外公一起去为外婆祭奠。可当他们走到墓前时,却发现牧儿坐在墓前,久久地凝视着墓碑,眼角泛着朵朵泪花。原来它被人抓了去,但它不肯离开妍儿一家,拼了命地逃了回来,却发现为时已晚……

此时,天下起了细细的春雨。妍儿不知道,她的脸上流淌的到底是泪水还是雨水。她也顾不得擦了,径直奔向了牧儿……

篇二:小说梗概

傍晚的酒吧,夕阳的柔光辉在杯中酒的折射下变得光怪陆离。酒保擦杯的轻微响声与留声机的悠扬乐声仿佛是这片幻想中仅有的真实声音。

这个世界里只有我,酒保,以及一个年轻人。他既是一个饱经沧桑的年轻人,也是个精神抖擞的年轻人。几米之外,他的面容,他的神色,他受伤的目光——除了受伤,似乎没有更好的词来形容——似堤坝般截住时间的洪流,将我拉回到过去。

我的眼睛时而在十几年前的泳池旁游移,时而聚焦到酒吧窗外的夕阳上。看着这个眼睛饱含伤痛的年轻人,教官父亲的嘶吼时而回响在我的耳边。那时而安静,时而活泼的小男孩,穿越了几千个下午,又回到我的眼前。

温带地区的盛夏,烈日当空。一家旅馆的泳池旁站着一名新兵教官以及他的队伍。

“向前——看!抬头!挺胸!双肩向后——该死的,向后!”

教官身着游泳裤,一双冰凉的眼睛盯着他的连队,他的纵队,他的小分队,他的——儿子。

这个父亲绕着他那十岁左右的新兵不断巡视。而她的儿子,全身僵硬地站在原地,双眼紧盯着远方那并不存在的敌情。

往昔的回忆像劣质电影的片段时隐时现地闪现在我的脑海中。而当年那父子中的一人,也许现在正坐在我的眼前。

还是那个下午,我和我最好的朋友席德正站在门外远远地看着这一切。

“啊……”我不禁叫出了声。

“啊……”席德眼里满是失望。

烈日之下,孩子父亲那高大威严的身躯中迸出一个个标准无比的字,小孩在父亲的命令下执行着一切。

“起步——走!向右——转!”小孩身子僵直地向前走。眼看着他即将踏进泳池,他的父亲突然喊一声:“立定!”

小孩在泳池边晃悠了一会总算是停在了泳池边上。他的父亲脸上浮现出极端扭曲的笑容:“看吧!我想要的一切都在他身上得到了实现!”

席德眼里燃起了怒火:“他都是这么教育小孩的吗?我要找他理论理论。”

“不。”我打断了他,“你最好先看一下那个小孩。”

席德转头望去,逐渐变得泄气。只见那个小孩脸上满是自豪与骄傲,似乎在向全世界彰显他有一个军人的出身。

“但是,我们总不能一个下午都顶着烈日在这里看他们做着这个愚蠢的游戏……”

席德的说话声逐渐变大,显然引起了那位教官的注意。“五十个来回!”“是!”说完,小孩笔直地跃入泳池中。他则径直向我们走来,道:

“先生,请注意你说话的方式。”他的语气中部五怒气,“教育孩子是我自己的事,不用劳烦您来指手画脚。我和酒店有协定,他们的管辖范围只到那道门为止。在这个范围内,我有自己的自由。那个房间里挂有我跆拳道黑带的证书,如果您言辞再有过激,我会让整容医生画上三年五载去整理您的尊容。”

说完,他挤出一丝勉强的微笑:“如果对这些感到不适,请往右走;如果想来有用,那么欢迎您。”

席德愤怒地走向泳池。等到他再上岸时,他眼中的斗志与怒火已经全然消失。他只有了二十个来回,完败于那个小孩。临近傍晚,我们即将离开。我目送着呢为孩子,在他父亲的指挥中渐行渐远。

“开锁!”

“是!”小男孩一瞬间就打开了锁。他的身影消失在了门中。

我突然发现那教官的目光正盯着我,盯得我脸上火辣辣的。我只好尴尬的举起酒杯——里面实际上是饮料——不成敬意地回敬了一下他,转身离开。

而今天,那对父子怎样了呢?儿子长大会杀了父亲吗?还是说儿子会把自己当成父亲,将手枪塞进自己的嘴?我只知道今天,父子中可能有一人正坐在我的眼前。

我突然发觉,自己的目光也许引发了一场尴尬。于是我赶忙将目光从那位男人身上移开。

他却只是笑笑:“你过来吧。”似乎已经洞穿了我的内心。

我坐了过去:“不好意思。我以前在酒店看到一对军人父子。您的样子让我想起了他们。”

“我就是那个儿子。”他释然地笑笑,“你一定很想知道我父亲怎样了吧?”

“啊这……”

“没有关系。”他举起酒杯,“为童年干杯,为我们的重逢干杯。今天真是个好日子。”

我鼓起勇气:“所以,你的父亲……”

“他已经死了。”

长时间的沉默。

“好可惜啊,不是吗?”他自嘲地笑了两声。随后,他展开了对往事的回忆:

“你还记得我的父亲是个什么样的人吧?”

“历历在目。”

“哈,‘历历在目’这个词涵盖了多少东西啊!第二年,当你们这些泳客都走后,酒店里颇为清净了一阵子。我的父亲——我那敬爱的父亲。就将大把的心血花在对我的训练上。

“同样是夏天,一天下午,他在泳池边让我立定,并大声对我吼叫了半天。我就这样一动不动,听着他的训斥。

“他总算是训斥完了。最后他一转身脚,脚下踩到一块沾水的瓷砖,一下滑进了泳池里。

“你肯定不知道——当然我都不知道——我的父亲竟然不会游泳!他每天都要放空池水,清洗池子,修理跳水板,甚至有时会训练我游泳,但他竟然从来没有学过游泳。

“他就这样掉进了池子里,不断扑腾出一阵阵水花。他有时会大声咒骂,泳池里传出断断续续的喊叫。但他从来没有想过对我喊一声‘稍息’!如果他一喊,那他立刻就能获救。但他没有。”我站在泳池边上,甚至连往泳池里看一眼都没有。因为我那敬爱的父亲常常会用借口离开一会儿,然后偷偷躲在暗处观察我的一举一动,只要我稍有懈怠便开始对我大声训斥——我担心这又是陷阱,我僵直的站着,直到太阳落到了我眼前,天空被染得血红。泳池里不再有翻滚的水花,只有一阵阵荡漾的波纹。

“晚饭过后,一群泳客过来游泳。他们先是看见僵直的我,继而才发现泳池里的东西。‘天啊!’他们惊叫道。其中有一个泳客常来,认识我和我父亲。于是他喊了‘稍息!’我瞬间号啕大哭。”

我吃惊地望着他。但他眼里没有任何悲伤或是愧怍,有的只是无法抹去的受伤,以及极端扭曲的笑容。

我偷偷看了一眼他的左手——手指上没有任何结婚戒指。没有婚姻,没有子孙,没有未来,没有伤害——也许这就是他的宿命。但是我不能这么开口问。

老人笔直地起身。“我要走了,后会有期了。”

“很高兴在这里遇见你。”我听见自己这么说。

握手过后,他步履稳健的离开。他身体素质过人,依然挺直着脊梁,每一步仿佛都经过精确的计算,总是落在指定的位置。走到门口,他却突然踌躇了。

立正!齐步——走!

我不知道我该不该喊,也许这是他所期待的解脱。又也许这会毁了他来之不易的自由。但我咬紧牙关,始终没有喊。

他仿佛短暂的离开了一下时空,随后迟疑着打开门,径直向远方走去。

我不知道他的挺直的脊背,铿锵的步伐会把他带向我不可预期的未来,还是循环往复的历史之中。但我有一点敢肯定,他无论走向哪里。军令永不缺席。

事物在历经漫长的岁月,就将组成一个人的烙印。这句话是广义的。

物本无情。物皆有情。

篇三:小说梗概

忘川之水,在于忘情。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匪我思存的《东宫》让我陷入沉思……

忘川的神水,让你忘记三年,却忘不了一辈子。这是多么的痛苦。假如时光回流,你会如何选择?答案应该还是选择忘川了吧。她是西凉国的九公主,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他是当今太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储君,但却因政治联姻要迎娶异域公主。如果给你一次选择的机会,你会选择天下还是自由?有人会说,赢得了天下便拥有了一切。但是倘若真是如此,又怎会有南唐后主的悲剧?输了你赢了天下又如何?古往今来,多少人输在了一个情字?在义与情之间徘徊,最终无奈遗憾终生,到底做错了什么?也许谁都没有错,只是因为用情太深。我以三年的遗忘来苟活,而他以三年的遗忘抹杀从前的一切。一开始的顾小五让人觉得他是那么的真诚,但是我们都错了,我们都被他的表象所迷惑。他为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以不择手段,包括毁掉一个女子的爱情。冒死取狼王的前颅献给她,只是为了让她愿意接受自己。为了进攻西凉国一举歼灭他们,为了让自己的计划顺利实施下去,他宁愿娶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人为妻。但是我们一开始并不知道,刚开始看的时候真的觉得他很真诚。他做的一切都在证明他要娶她的决心,但是到故事的最后我们才知道,原来一切只是为了他的江山。可是最后的最后,我们似乎觉悟了。因为他在西凉的日子里,他不会受到宫中各种条例的约束,不用违背自己的心意去做不喜欢做的事情,渐渐地他接受了小枫。时间会证明一切。时间是最能磨砺人的东西,它可以改变一个人,也可以毁掉一个人、一个国家。

爱上小枫的永远只是顾小五,李承鄞喜欢的只是赵良娣。命运弄人,谁知他只是赵良娣手中的一枚棋子。单纯的小枫并不知宫中的险恶。在万恶的后宫之中,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伴君如伴虎”,你怎知身边人的想法?本来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然而东宫之中权位的争夺、无端的是非、暗藏的杀机,却将她一步一步卷入其中。各自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本没有错,要怪就怪自己生不逢时,生错了人家吧。像每一个后宫故事一样,故事离奇曲折,很考验读者的脑力。但是这样很好,巧妙地引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就在思考,思考完了就想马上知道答案,验证一下自己的想法是否正确。然而俏皮的作者却一直在吊读者的胃口,看到最后感觉这部小说真的很刺激。我觉得匪我思存写的很好,虽然故事以悲剧结尾,但是却生动感人。值得庆幸的是,他们都恢复了记忆,李承鄞喜欢小枫,小枫也喜欢李承鄞。说好的有情人终成眷属呢?他们都想起来了,曾经的一切不幸的事全都想起来了。也许这才是故事中最悲剧的部分吧。

如果你真的喜欢,那便一心一意。否则对不起自己,更对不起良知。在权利的角斗中只有利益,其他的都是浮云,但是当你看透一切之后,便会醒悟:原来自己曾经为之奋斗过一生的东西,活的时候得不到,死后亦带不走。如此孤苦地或者,只是为了一个不可能的念想,那样的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呢?这样的人宛若像是走肉。最理想的生活方式就是:择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这样即使没有腰缠万贯、富甲一方,只要有心心相印的人一起陪你度过艰难的岁月,那么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到呢?

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晒着太阳……噫……原来它不是在晒太阳,是在等骑马路过的姑娘……”原来那只狐狸,一直没能等到它要等的那位姑娘。在故事的一开头就给读者埋下伏笔,暗示下面的悲伤情节。倘若阿渡会说话,她跟顾剑之间还会是这样吗?倘若没有顾小五,李承鄞跟小枫之间又会如何?一切悲剧的制造者本无意如此,要怪只怪命运弄人……

忘川之水,在于忘情。

它终究不能阻止命运的捉弄。

西凉已经不复存在,亲人已经埋身黄土,你是不是也想念阿娘的温柔,才急迫的想与这黄沙融为一体,想随这关外的风,嗅到家乡熟悉的气味。

篇四:小说梗概

校园

在一个充满了欢声笑语中的校园,小明回忆起从前的事……

在一片小丁香花中,有一小汪池塘,那里鸟语花香。就在这一片丁香花中,有一名少年,他,就是小明。

“你们又乱说我,我回宿舍拿书,你们就说我去偷小红东西,你们还能再不要脸点吗?啊!”小明捡起一块石头,狠狠地扔进水潭里。

突然,一个幽幽的声音响起:“那你刚刚怎么不进行辩解?”原来是班长王寒天来了。

小明漫不经心的回答:“辩解只能让你们骂我更起劲一点,没啥用处。”王寒天上前一步道:“其实,你知道小红的东西是谁偷的,对吧?你还看见他拿了。”

小明闭着眼回答:“知道又能怎么样?我将他说出来,你们只会说我在摆脱自己的罪名,如果你是想从我嘴里套出那人是谁再告诉老师,让你那本就浓墨重彩的事迹再添一笔的话,就请回吧!”

王寒天微微一笑说:“你就不想摆脱罪名吗?”

小明皱着眉说:“你是想坑我呀?”

王寒天说:“行啊,你走呗,我自己说也一样。”说着,王寒天转身班主任的办公室走去。小明嘟喃着:他肯定是想甩开我,好把这个功劳算成你的,哼,没门!随即跟着王寒天走去。

班主任看见他们面带微笑说:“寒天,你来了,帮我把电脑拿去教室。小明也来了,是有什么事吗?”小明硬着头皮说:“是的,小红的物品被人偷了,可是物品在我的抽屉,他们就说是我偷的”

班主任沉思了一会儿道:“有证据证明不是你拿的吗?”

王寒天回答:“有,我也看见了,学校应该有摄像头的。”

“行,我去看看”

上课十分钟后,班主任才走进乱哄哄的教室,班主任环顾四周说:“我给大家看一段录像吧。”

随后,他播放了一段录像,同学们大叫:“那是小军,是他偷的!”

小军红着脸辩解:“不……不是的,我……我只是看看……”

班主任对小军说:“做人一定要诚实。”

小军红着脸对小明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陷害你的,小红发现东西不见了,我很害怕,所以……所以就放进了你的抽屉,我不应该因为一己之私就嫁祸给你的。”说着小军惭愧地低下了头。小明微笑着回答:“没事,知错能改,下次不犯就好了”

小明将思绪从回忆中拉出,在那一瞬间,世界更美好了。

篇五:小说梗概

无声

除了一幢瓦房和半亩地之外,白荣没有留下任何东西给母子三人。

办完了白荣的后事,家里也没有多少钱供白昊阳和白恬上学了。

简陋的屋子里。

“我不去上学,哥哥要上大学,哥哥要去大城市!”,白恬比划着,眼泪都急出来了。

望着白恬,林霞和白昊阳都沉默了。

林霞摸了摸白恬的脑袋“那你该怎么办呢?”林霞一边给白恬做手势,一边流着泪水。

白昊阳没有说话,径直走到白恬面前“我要和妈妈说一件事,你乖乖的,好吗。”

白恬点了点头。

白昊阳和林霞来到了屋外。

“妈,我被保送了。”白昊阳深呼了一口气,很平静的说。

保送,意味着白昊阳不用再为学费发愁了!

林霞饱经风霜的脸上露出了笑意,紧皱的眉头也舒展开了。

白荣去世后,林霞就没笑过。

林霞拍了拍白昊阳的肩膀,他的大儿子从来没有让她失望过。

晚上,林霞做了一大桌热乎乎的饭菜,虽然算不上山珍海味,但白恬非常高兴,自从爸爸去世后她就没有见到过肉呢!

三个人其乐融融的坐在饭桌前,仿佛那场悲剧从来没有发生。

“妈,后天学校就开学了,明天我要去坐长途汽车。”白昊阳的声音很低,有些沙哑,他的眼眶仍然微红,但他不想把负面情绪传给家人,他哭了很久才回家。

林霞愣了一下,然后笑着说“是吗,这么快呀,有钱坐车吗?妈这儿有!”说着伸手从裤兜里掏出了几张纸币。

但一张白色的纸掉在了地上,空气瞬间就凝聚住了。

那好像是一张病例。

林霞飞也似的捡了起来,支吾着解释道“没事儿,这就是你爸生前的病例,我忘了扔了。”

林霞说完这句话后没有一个人张口。

白恬听不见,也不能说话,天真的她并不知道妈妈和哥哥发生了什么,她吃完了饭便去睡觉了。

而林霞和白昊阳彻夜难眠,各怀愁绪。

第二天,白昊阳走了,林霞也在亲戚的介绍下去做佣人了。

林霞每次回家,总是笑着给白恬讲“那人家心眼儿好,工资多,对我们也好。”

但每次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白恬在睡梦中,总能听到开门的声音。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两个星期,林霞便受不住了,大病了一场。

白恬哭的像个小泪人,白昊阳连夜从学校赶了回来,照顾林霞。

白昊阳想要带林霞去看病时,林霞总会用微弱的语气制止:“咳咳……我还行……别浪费钱了……”

这个时候白昊阳除了妥协什么也干不了。

请假的日期很快就到了。白昊阳不得不回去。

林霞在白昊阳走了不久后便开始干活了。

两三个月后。

今天是白恬的生日,正好学校放假,白昊阳买了一块草莓蛋糕便往家赶。

林霞白天要干活便打算晚上给白恬过生日。

上午还好好的,可到了傍晚却开始下雨。

雨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白昊阳不放心出去找林霞了。

到了林霞做工的地方,白昊阳才知道了一个惊天大消息:林霞根本就没有去做佣人!

白昊阳似乎明白了什么,赶紧往回跑。

“妈!你在哪儿啊?妈!”白昊阳撕心裂肺的喊着,雨伞早就丢了,浑身湿漉漉的,脸上挂着水珠不知是雨还是泪。

当失魂落魄的白昊阳回到家里时才发现白恬也不见了。

白昊阳濒临崩溃。

这时门口响起一个小女孩稚嫩的声音“妈……妈妈……妈妈……”虽然口齿不清,但白恬说话了。

白恬说话了!

当白昊阳和白恬来到林霞的身边时,林霞早已躺在了冰冷的雨水里。

冷冰冰的身体,佝偻的身形,银白的发丝,苍老的脸颊,这些都成为了林霞在两个孩子脑海中最后的形象。

一贫如洗的家中父母双亡,还有比这更悲惨的吗?

今天是白恬的生日,也是林霞的忌日。

“白昊阳、白恬之父母白荣、林霞之墓”为了抚养他们两个,白荣伤风而死,林霞患癌而亡。

但有两样东西,是白恬和白昊阳挥之不去的记忆:捐肾表,癌症报告。

无声的爱和无声的泪,成为了这间瓦房仅有的东西。

哦,对了,还有一样:白昊阳、白恬领养志愿表。

作者:曹家瑜

篇六:小说梗概

五个包子

在一个落后的村子里,有一对夫妻开了一家包子铺,他们的生意很好。

有一天早晨,这对夫妻像往常一样在卖包子,突然放包子的桌子上出现了一只手,拿走了五个包子,老板娘对他丈夫说:“快去捉住那个贼!”男人冲出摊位向男孩跑去,只见男孩拐进一条小道,穿过一排烂房子,向一间破屋跑去,男孩边跑边回头看,生怕男人捉住他,男孩飞快地跑到一扇门前拉开帘子钻进屋子,又立马拉上门帘,生怕被那男人给发现。

这间屋子破破烂烂,靠墙的一面放着一张床,床上躺着一位老奶奶,男孩说:“奶奶吃包子了。”奶奶吃力的下了床,对男孩说:“你这是哪来的包子?是不是又去偷别人的东西了……”“不是我偷的!”奶奶语重心长的对男孩说:“和你说了多少次,我们家虽然物质穷,但精神不能穷,更不能拿别人的东西,这样你就成小偷了,快去给人家道歉!”“我不,这几个包子是那人送我的!”“你怎么不听话呢!”说着就要打男孩,这时门帘被拉开了,进来一个男人,男孩下意识的向后退了几步,靠着墙,抓起了桌子上的水果刀。奶奶对男人说:“是不是我家孩子拿了你的包子,这孩子不懂事,实在对不起啊,这几个包子多少钱,我给你。”男人起先并没有答话,过了一会儿才说:“没事大妈,那包子是他买的,他走的太急了,我都没给他找钱。”说着,就把五元钱放在了桌子上,又对男孩说:“你每天早晨可以去拿五个包子。”说罢,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屋子。

就这样,每天早上男孩都来拿包子,每次来老板娘都会塞给他五元钱。

这天早晨,男孩迟迟都没有来,这对夫妻很着急,老板娘对男人说:“你去他家看看吧,万一出什么事呢?”男人跑去男孩家,发现男孩跪在地上默默哭着,原来是男孩他的奶奶去世了,男人帮男孩把他的奶奶葬了。第二天,男人和女人来看望男孩,发现屋子里竟没了人,女人说:“有可能男孩去投奔亲戚了吧。”

就这样,春去夏来,夏去秋来,秋去冬来,转眼间,过去了15年。

男人的妻子病了,手术费要50万元,可男人根本没那么多钱,于是男人准备把包子铺卖了,来换钱。这天男人在电视上看见了一个叫王明的人在接受采访,王明在电视上说:“我最感恩的人就是在我家乡开包子铺的那对夫妻了,如果当时没有那五个包子,也就没有现在的我,我非常感谢他们。”男人默默的流下了眼泪。

就在这时,楼下来了一辆车,一个西装革履的人下了车,男人急忙跑下楼去,那人看见了男人,激动的走了过去,抱住男人哭着,哽咽道:“爸,我…我回来看您了。”男人哭着说不出话。事后王明替那对夫妻交了医药费,并接他们去了城里生活。

作者:李抒洋

篇七:小说梗概

呜——布依循声望去,几乎出了一身冷汗!在离他不远黑乎乎的林间,突然出现了几点磷火。阴森森、绿幽幽地闪烁着一对,一对又一对……由于恐惧,他的汗毛立即倒竖了起来。

啊!狼!一群吐着血红舌头的狼。

布依想逃遁,然而,他意识到狼是自己请来的,为什么要怕它们呢?于是他壮起胆子,像迎接朋友似的,又“嗷嗷”地怪叫了几声。

这时候,那幽幽的“鬼火”慢慢逼近!狼群踩踏着枯叶“吱吱”作响。面对这情势,布依气也透不过来了!

嘭——的一声枪响,一匹又一匹狼倒下,狼群本来的威风即刻化为乌有。布依乘着空隙“狼口”脱险,累瘫在地。

六岁的布依在战争中失去了亲人,独自一人来到这里,等他再次醒来时,一弯朦胧地月亮正从墨般乌黑的云里钻出来,泛着银色的清辉。漫天星河,随意的点缀着浩渺的暮色,一抹深遂的明光,照亮着这深夜的寒。布依心里微微一震。回想起往事:和哥哥一起狩猎,烤鱼。万圣节一起扮小丑,跑到邻居家要糖吃。哥哥布奇是个瘦瘦的男孩,特别爱笑。白天就坐在小船中,用那破的不能再破,旧的不能再旧的渔网捕鱼来维持生命。晚上睡在稻草旁和老母鸡墨薇说说一天发生的事。

直到有天,法国士兵发现了这里……

布依叹了口气,揉了揉眼睛又晃了晃脑袋,强行把自己从这段历史中揪出来,生活还要继续。

玄黑色的天空,伸手不见五指,枯枝“沙沙”作响,令人毛骨悚然,布依跌跌撞撞的找到了回饭馆的路。显然,没有人在意他的饥寒交迫,他拖着一身疲惫回到了走廊下。

刚躺下,没过多久,布依又被伙计要挟着去偷老板娘的项链。

夜色降临,月光越来越暗,布依蹑手蹑脚地打开了房门,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钻了进去,抓住一个项链就向外跑。“咚”,就在这时,布依无意间踢到了老板娘的鞋子,他的心怦怦乱跳,局促不安的看向床上。老板娘乌黑的眼睛,此时是那么明亮。

布依被老板娘连拖带拽的到了老板的卧室。回想着一天发生的事……被当诱饵,被伙计们捉弄,现在又要遭受皮肉之苦。布依无奈的叹了口气。正想着,老板抡起棍子,就是一顿毒打,布依被打的鲜血淋漓,他苦苦哀求,哭声不止,可换来的却是又一轮辱骂和棍棒的攻击。

终于,布依坚持不住了,苍白的唇角勾出一抹天真的笑容,仰望着天空……

夜晚的温度是那么的冷,漫无边际的冷,那是一丝一丝拼命往里钻的冷,仿佛冷到骨头里去,每一块骨头都好像被冻脆了,每动一下都好似骨头碎掉的疼,疼地钻心,阴寒的冷,冷得入骨。

篇八:小说梗概

玄鸟降世

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下着倾盆大雨。一个小酒馆里,老板正在收拾着桌子上客人吃剩下的剩饭剩菜。桌子上的碗、碟子、酒杯、筷子络绎不绝。老板一边收拾着一边看着手中竹简,上面记录的是有关玄鸟的传说,他想:“如果自己的酒店里有一只玄鸟就好。”

就在这时,酒店的门被猛地推开,咣当一声,一个黑影跌跌撞撞地冲了进来,一下就摔在了老板的面前。老板顿时被吓得冷汗都下来了,他仔细地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下这位“不速之客”。这人全身上下都破破烂烂,头发乱糟糟的,还有一股酸臭的味道。

他嘴里不断地念叨着:“天灵灵,地灵灵,妖魔鬼怪快显灵……”最怪的是他的手中拽着一只笔。老板心想:“这人怕不是个疯子吧?看着像是给饿疯的,看你也怪可怜的,就给你点吃的吧。”老板给这位“不速之客”上了一些饭菜以及一坛酒,只见那人三两下就把饭菜给吃完了,拿起酒咕咚咕咚三两口便见了底,正当老板回到后厨正准备给他再去做点,后来却发现那人早已不见了踪影。

从那天起,那人就每一天都踏着饭点来着来蹭饭,一眨眼半年过去了。老板依旧每一天客客气气的和他说话,虽然老板没事,但是老板娘就不愿意了,于是有一天她就趁着那人还没来就和丈夫商量想把那人给轰走。老板一听面露难色:“那人只不过是一穷人,没饭吃,我们难道要看着他没饭吃被活活饿死吗?你的良心过得去吗?”

这一番话刚好被在门外的那个人给听见了。他推门而入,对着老板说:“我来还你们这半年的人情了”。他把那一枝从不离手的笔拿了出来,在墙上提笔一挥,墙上顿时出现了一只玄鸟,这还不够,那只玄鸟顿时活了过来在墙上开始不停地舞动,让在场的人都为之震撼,那人画完后,便迈着轻快的步伐,离开了。这个消息也不胫而走。那个人之后也再没有来过。

又过了一个半年,还是在同一个小酒馆。自从老板获得玄鸟的消息不胫而走之后,酒馆生意那可是火爆得不得了,每天都有成百上千的人来这里看所谓的玄鸟,钱,那也是赚得盆满钵满。只是,老板开始得意忘形了,总认为有了玄鸟的关照以后店里生意不用愁。他开始在酒中掺水;用过期的猪肉加入调料粉充当牛肉。顾客颇有微词却又抵挡不了玄鸟的魅力前来消费。

一天,想不到那赠玄鸟的人又来了。他什么也没有说,只见那人再一次来到了画有玄鸟的墙边,再一次提笔一挥,只见那只玄鸟竟然飞了出来,那人坐在了玄鸟身上,一道金光闪过,无影无踪。

几乎就在同一刻,“玄鸟酒馆”的招牌哐当落地。

篇九:小说梗概

于北像往常一样,坐着地铁回家。啊,她不小心碰到了一位和蔼可亲身穿黑色大棉袄的老爷爷。

“啊,不好意思,没有伤到吧。”“没事,小姑娘自己一个人啊,坐地铁可要小心。对了小姑娘叫什么名字啊?”“于北,您呢?”“我……嘿……米一阳”“米一阳……真的吗?!”于北的泪水不禁从脸庞上划过。这可是她找了20多年的救命恩人啊。于北站在地铁上,周围的人低着头看着手机,手指慢慢划动屏幕,头也没有抬一下,专注的望着手机。她的视线在全车人这样静止的配合下逐渐的模糊。眼前出现了那时漆黑泛着微弱的银光的茫茫大海。

20年前,J56号船,碰撞到了大冰川上。船身并未受到大的伤害,只不过受到强烈的冲击,发动机停止了工作。四周全是每个人的哀鸣,巨大的冲击让不少人慌忙失措,受了点轻伤。所有人挤在甲板上,偶尔传来经久不停的哭声。他们母女俩紧紧的抱在一起。“别怕,别哭”小女孩儿水汪汪的大眼睛,那么灵动,还不知道命运在今晚就会和他们说再见。小女孩儿很乖,没有哭,也没有吵闹。“妈妈一定会带你出去的,一定会的。”平时瘦弱不堪的母亲说出那句话的时候,坚定但无神。像是一种执念,这种执念是黑暗中的口哨,是深渊中的萤火。甲板上的人,身上全是湿的,大家都在哆嗦着身子。“呼~,不知道何时才能获救”。

周围一片黑漆漆的,船也在慢慢下沉,寒风刺骨,过了许久,天有些亮了。咻,一群飞鸟,从天空飞过。“真不可思议,居然在这个时候还可以遇见除了人之外的生命。真羡慕他们可以一直飞,不用像我们一样,被困在这里。”母亲抱着孩子感叹到,说完,她摸了摸自己孩子温暖的脸庞。“他们也会有归宿吗?”“都什么时候啦,别太羡慕他们,好好想一想自己和孩子吧!夫人”母亲转过头去,望着与自己说话却从未素面的男人。“夫人,别这么惊讶,我只是把事实说出来而已。孩子不冷吗?”说完他便将他的外套脱下给孩子。母亲一直望着渐行渐远离去的他。母亲抱着小女孩小声的说了声“谢谢”“嘟——”一阵急促的哨声顿时响起。

“救援队的来了!”

甲板上的人都站了起来。人们争先恐后涌上去。“快点,快点。啊啊,别挤呀。”本是一片静寂,忽一下就变得吵,变得乱。他们母子俩,一下就被挤到了人潮的末尾。母亲抱着孩子,想要挤进去。可每个人都将自己仅剩下的力气将着混乱围个水泄不通。她抱着孩子奋力跑到人群的侧边,好不容易挤了进去,哪儿还有空余的位置,可船上都已经满人了。她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突然,有一位男子从船上下来了,“把我的位置让给这母子俩吧。”母亲再次说了声谢谢。

“你叫什么名字?”

“米一阳”

母亲抱着孩子上了船坐在米一阳的位置上,踏实、不安。母亲抚摸着孩子温暖的脸庞,泪不断涌出,“孩子,你将来一定要记住这位救命恩人。“他……叫米一阳。”女孩的眼神里带着光,这光好像再告诉她,放心,一定会的。

“二十多年前的事情了。您多少有些忘记了吧。”“记忆不太深,但总还是有的。”“我母亲这些年一直在找你,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谢谢您当年的救命之恩。”米一阳擦去额头上的汗,连忙摆摆手说道:“没有……啊……没事。”米一阳眼前的这位女生,单纯,天真。“找了二十多年的救命恩人。”这句话一直在他的脑海里循环。他挤出极其生硬的笑,嘴里说到,“你不应该感谢我。”

次日,于北收到了一封信,信上说:

“二十多年前的救命恩人”,抱歉,我不是,我也不是你心目中那样的。那天,我把船位让给你们,其实一切都要感谢你的母亲。或许,你母亲没有对你说起,在甲板上,你母亲向我表示感谢后,我从身后掏出一把刀,抵到你母亲的的背后。我刚准备说“把钱都拿出来吧”,毕竟这么慌乱的时刻谁也不是上帝,能在这样的情况下把逃生的机会就这样让出去。

“别闹!”你母亲一脸暖意,像是寒冷的冬日里,突然有一股暖流注入了我的身体里。那一刻,我呆住了,我的心,好像被什么触动了。那一个眼神我永远不能忘记,没有责怪,没有怨恨,她甚至连惊讶都没有,就好像我不曾对她拿出刀,不曾威胁过她,我们是多年未见,充分信任的老友。这个眼神,我从来没有在我身边任何人哪儿见过。直到现在,依旧,没有一个人让我第一眼见到就想用尽全力去保护的人。抱歉,让你们挂念这么久。对了,你母亲还好吗?代我问好。信上署名,米一阳。

于北收到信,盯着信,一句也说不出来。

篇十:小说梗概

骗人的眼睛

在一个小村庄里,太阳格外灿烂,从小木屋的窗子透出了一道光,铁蛋向那束光看去,忽然,他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向他的小木屋走来。

“嗯?那是……他的影子怎么那么像表哥?……是表哥吗?……可是他也没和我说要回来啊?……难道不是吗?……”呼……一阵风吹来,随着风传来一阵熟悉的声音“嗨,铁蛋,我回来啦!”“嗯,这就是表哥的声音”铁蛋兴奋地跑了出去,跑到表哥面前,表哥把铁蛋抱回了小木屋,表哥说:“铁蛋高兴不?”铁蛋激动地说:“表哥,你终于回来啦!”“这次呢,我可以待三个月,又可以陪你啦!”“真的太好了,表哥四年不见,你长高了许多,还有你的发型和你的长相我都快认不出来啦!”铁蛋激动地说到。“嗯?你连我都敢忘”“不不不,表哥你在那里过得怎么样?”“我很好,你呢?”铁蛋说:“我也不差”……

就在这时给表哥倒水的铁蛋没怎么注意,被滚烫的开水烫起了泡,脑海里突然出现强烈的白光,再睁开眼时,表哥不在了……铁蛋拼命的喊到“表哥!表哥!你在哪?”

声音随风消散,其实铁蛋明白表哥永远不会回来了,因为早在四年前他就在一次执行任务的过程中牺牲了。

铁蛋的表哥,他是一位优秀的警察。

作者:杨欣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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