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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精选7篇)作文

 作者: | 阅读: 2.23W 次

篇一:2022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2022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精选7篇)

近段时期以来,市城区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闯禁、飙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非法出租、逆行、非法加装晴雨伞、不遵守交通信号通行等违法行为突出,严重扰乱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市民群众出行安全。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进一步推进全省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维护巩固城区“限摩限电”成果,助力国家文明城市创建,营造畅通、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支队党委决定在市城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行动,全面遏制“限摩限电”区域内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闯禁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大幅降低。

二、组织领导

支队成立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杨修文任组长,交警支队政委申宏伟为副组长,其他支队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支队长周连武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支队交管科,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组织、指挥、协调等工作。

三、行动时间

20XX年7月28日—20XX年10月31日,为期三个月。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超标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闯禁、摩托车飙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非法出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信号灯规定通行、逆向行驶、违法安装晴雨伞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区域:以城区“限摩限电”区域为重点,兼顾外围区域。

五、工作措施

1、坚持“限摩限电”长效管理模式,严格落实外围守点、内围查控工作制度,维护“限摩限电”长期以来取得的工作成果。

2、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GB17761—1999,对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超过40kg,最高时速超过20km/h,没有脚踏骑行装置的载重王、大肚王、太子头、大半包车等类型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按摩托车进行查扣。

3、对符合国家强制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非法出租、不遵守交通信号灯、不按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

4、对查获摩托车、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晴雨伞及相关装置,非法改装车架、发动机的一律按非法改装扣车,依法收缴非法装置并顶格处罚。

5、开展打击摩托车飙车统一行动,按支队另行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实施。

6、对查获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危险驾驶、驾驶非法改装、拼装,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阻碍执法民警执行职务等违法行为,符合拘留的一律拘留,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及非法营运的还应移交交通运输部门处罚。

7、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整治氛围。宣传中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报刊、网络、路面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大力开展摩托车、超标电动自行车飙车、闯禁区、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信号灯规定通行、逆向行驶、安装晴雨伞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同时密切掌控舆情动向,加强正面引导,消除负面影响。

8、强化源头监管,支队交管科要积极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我市城区电动自行车经营销售、维修企业的源头监管,对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组装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消除安全隐患。对落实源头管控责任不力的,要按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一单四制”通过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平台提请市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大队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治工作,牢固树立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思想认识,消除民警思想懈怠畏难情绪,全力投入到集中整治活动中。各大队要结合各自实际,严格责任分工,科学部署力量,狠抓措施落实,加强督查考核,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二)严格文明执法。执勤过程中,要按规范佩带警用装备,一律开启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并告知对执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请配合交警工作。同时要注意民警自身安全防护,不得强行拦截,驾车追赶,在执勤时注意与执法对象保持必要安全距离。对电动自行车轻微违法行为初次查获可采取警告教育等手段予以处理。对已上牌电动自行车,要核实车辆登记证是否伪造变造,整车质量、车辆相片、电机号码、车架号码、电池型号与车辆上牌管理系统登记信息是否一致。

(三)加强督导考核。支队每日对各大队工作情况进行发布,通过违法系统和扣押审查通知单统计每周按人均查处数进行排名通报,连续三周排名倒数第一的大队,支队主要领导要约谈大队主要领导。每月进行进行总结,对排名第一的大队奖励工作经费3万元。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大队要明确专人负责情况信息报送工作,重大信息随时上报,每月最后一天报送整治行动工作小结。报送地址:支队交管科邮箱。

篇二:2022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城区道路交通通行条件,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为群众出行创造平安、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促进交通秩序持续好转,为使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交通管理机制,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交通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确保道路交通环境得到改善;努力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使突出的交通秩序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交通死亡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事故和涉及中、小学生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道路基础设施和安全设施建设得到改善,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消除,事故多发点段得到有效治理;各类占道问题得到改善;机动车辆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乘骑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拖拉机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深入人心,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三、工作内容

(一)抓好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开展二轮摩托车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无牌无证摩托车,根治摩托车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的陋习,不注意交通安全的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监管,开展护学岗活动,确保道路畅通;加强特种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对从事化工、石油、天然气等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管理,对无证运输、超载、超速行驶及不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的,坚决依法从重处罚;抓好客运车辆技术检验、安全隐患排查、超员超载治理工作、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红绿灯路口管理,排查事故多发路段隐患,制定落实预防事故措施;加强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对无牌无证驾车、假牌套牌车、报废车、酒后驾车、乱闯红灯、飙车竞逐,开霸王车、特权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逆向行驶、故意遮挡号牌;随意调头,随意变更车道,不按规定让行、通行;要以严厉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切实防止和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对行人不走人行横道、斜穿道路、跨越隔离护栏、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责任人:何捷)

(二)抓好城区交通运输秩序整治。健全完善城区交通标志标线,合理规划设置城区公交车停靠点、社会车辆临时停车泊位、出租车召呼点,对随意停车、随意揽客等客运营运行为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切实改善城区道路通行条件;加强城区道路静态停车管理,维护城区交通秩序,对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乱停乱放车辆、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城市侵占道路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抓好公交车公司、出租车公司的管理,督促并落实好公交车辆及时办理车上人员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规范营运秩序,增加营运车次、延长公交车营运时间,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出行条件,保障城区道路安全畅通;

坚决拆除非法搭建的临街建筑物,全面清理城区道路(含空地)上设置的各类亭棚,严格控制设置数量,未经批准设置的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城管局、交通局责任人:XXX、XXX)

(三)抓好客运市场整治。抓好客运市场管理,加大违规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无证照营运、违法违规营运的出租车和三轮摩托车,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取缔,对手续不全的客运车辆,采取必要的行政强制措施,确保县城客运市场秩序安全有序;督促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把好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站场的安全监督;督促、监督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加大对客货运企业和客货运车辆的排查力度,对存在事故隐患的,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停运整改,决不允许隐患车辆上路行驶。负责对所管辖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立和完善,加大对危险路、桥和事故多发地的改造力度,保持公路安全畅通。(责任单位:交通局、公路局责任人:XXX、XXX)

(四)抓好S325线安全隐患整治。负责危险点段治理改造;S325线施工期间的畅通;及时完善道路标志标线。(责任单位:公路局责任人:XXX)

(五)抓好校车安全管理。负责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的审核关;按照XX县人民政府XX政发[20XX]6号文件要求,抓好学生用车管理的各项工作。(责任单位:教育局责任人:XXX)

(六)抓好拖拉机非法载客整治。负责加强所管辖的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加强拖拉机的源头管理,禁止拖拉机非法载客。(责任单位:农机化局责任人:XXX)

(七)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职能部门、各有关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参与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和对事故多发地区、多发点段的整治以及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的考核、验收等工作;指导、协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牵头组织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并监督事故的查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安监局责任人:XXX)

(八)抓好整治活动的新闻报导。负责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义务播放交通秩序整治的文件、通告、新闻,及时宣传整治工作动态,曝光交通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协调各传播媒体,义务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交通安全知识;义务制作交通秩序整治专题视频资料,报道交通安全信息,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舆论监督。(责任单位:文广新局责任人:)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5月11日至20XX年5月3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各部门根据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整治实施阶段:20XX年5月30日至11月,按照实施方案,大力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实现预期目标,为全县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2月,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平时月评和季评组织对各部门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考评。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交通秩序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健任组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处级干部何勉才任副组长,全面领导整治工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何捷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行动联络协调工作。工作小组由县公安局、县农机局、县城管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安监局、县文广新局、县电视台的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队伍,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活动。

2、加强宣传报道。宣传部门要牵头制定宣传报道工作方案,并组织县电视台,XX政府网、手机报等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分阶段、高密度、大容量地宣传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政策措施以及整治行动的工作动态,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整治行动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强部门协作。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和通力协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职能,落实好相关的工作联系、报告制度,提升履职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要加强沟通协调,搞好配合协作,齐心协力抓好整治工作,要加大综合执法,加大各类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促进交通秩序根本好转。

4、强督促检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规范活动开展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查、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指导。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对各部门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效能低下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整改不认。

篇三:2022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为强力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规范城市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改善城区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根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方案要求和市政府交通秩序专项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城区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疏堵结合、综合整治”的原则,通过引导教育文明停车、增加停车泊位供给、完善交通管理设施、规范车辆停放行为、严查重罚各类违法停车行为,进一步规范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实现“停车规范、同向有序、安全畅通”的工作目标。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区域范围主要包括:人行道、城市广场、公共绿地、盖板及沿街商场、酒店、宾馆、商铺门前广场等相关区域范围。

三、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人行道、城市广场、公共绿地、沿街商场、酒店、宾馆、商铺门前等公共区域乱停放行为;

(二)重点整治车辆清洗维修、二手车销售、占道经营、马路工厂等违规行为;

(三)重点整治“僵尸车”乱停放或长期占据公共停车泊位行为;

(四)重点整治私设地锁、锥筒、隔离墩等道路障碍物等行为;

(五)重点整治临时停车泊位及停车场内一车占多位、非同向停车等不规范停车行为。

四、管理标准

(一)依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详见附件4)在城市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大型宾馆、商场、酒店门前广场和公共广场等区域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详见附件5),设置同向停车标识;做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划定泊位内同向停车,停车场标识清晰,管理规范有序。

(二)借鉴省内城市管理经验,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人行道、公共广场、游园、绿地设置白蓝色、白绿色相间的道路硬职离设施(详见附件5),避免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绿地、盖板、游园等公共区域,做到还路与民,通行顺畅。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区(管委会)、城管、公安、交警、商务、旅游、交通、房产、教育、卫计委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安排责任单位对人行道、商场、宾馆、酒店、学校、医院门前、周边停车秩序进行管理,开展宣传引导;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乱停放行为进行查处,共同做好城市静态交通秩序管理。

五、工作分工

(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全面摸排清查辖区停车泊位(场)情况,在人行道等区域施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临时停放泊位,设置硬隔离设施和同向停车标识标牌,增加停车泊位供给。鼓励和督促辖区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放内部停车场接纳社会车辆停放,组织乡镇、街道和区城管、公安交警、物价、房产等部门开展辖区停车秩序整治,强力规范停车场管理服务,加大执法力度,整治违法占道、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二)市公安局:组织、安排公安交警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联合城管、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违停车辆的查处力度,依法处罚,依法打击长期霸占停车位、阻挠执法等违法行为。

(三)市建委:依据《**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市主城区停车场三年(2017-2019)规划建设方案》等规定,加大公共停车场和停车设施的建设力度,增加停车场和停车泊位供给。做好游园、广场等区域的硬隔离设施的设置工作,杜绝车辆驶入和乱停放。

(四)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安排各区城管局(分局)开展车辆乱停放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劝导疏导、依法处罚,联合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取缔私设地桩地锁等道路障碍物,加强非机动车等在人行道、宾馆、商场、酒店、广场等区域乱停放的专项执法,实施严管重罚,对严重违章的联合交警等部门,对其进行强制拖离。

(五)市商务局:指导、督促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经营性场所门前停车泊位施划、停车标识标牌设置,加强停车秩序规范管理。

(六)市房管局:指导、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做好沿路小区门前广场停车场停车泊位施划、停车标识标牌设置,加强停车秩序规范管理。

(七)市交通局:负责开展管辖范围内的站前广场、换乘中心等公共场所停车位施划、硬隔离设施设置,督促管理人员加强停车秩序管理,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出租车、“黑车”等随意占道停放载客行为。

(八)市卫计委:指导、督促各类医院等医疗机构门前广场和医院内停车泊位施划、停车场建设管理及硬隔离设施设置,督促管理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引导规范工作,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九)市旅游局:负责指导和督促星级酒店、宾馆等门前广场和停车泊位施划、停车场管理及硬隔离设施设置,督促管理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引导规范工作,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十)市文明办: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会同市城管办对人行道等区域车辆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查,并将此项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淮南市文明单位(标兵)”评选重要依据之一。

六、方法措施

(一)宣传发动,教育劝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围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内容,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和专题讨论,宣传整治行动意义、目标和措施,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停行为,培养市民文明停车习惯。利用发布公益广告、制作悬挂条幅、商户电子屏播放宣传口号、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网站及公众号自媒体宣传等,扩大宣传效果,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摸排登记备案辖区各类停车场,召集停车场所有人(管理人)进行一次全面整治工作宣传和停车场规范管理教育,加强停车场规范管理。公安、城管、交通等执法部门在执法管理和劝导服务时,要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劝导规范停车。

(二)施划泊位,增加供给。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全面排查城区主次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泊位施划情况,依据公安部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及有关规定要求,科学合理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及标志标线,安装人行道硬隔离设施,标志标线残缺不全的重新施划增设。各相关部门指导和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停车泊位施划、停车场建设,增加有效泊位供给。

(三)完善设施,隔离禁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根据各道路实际,制定具体措施,设置人行道等区域硬隔离设施,实施强制隔离禁停。新划停车泊位的同时施划同向停车引导线;对原有停车泊位,根据实际增划停车引导线。各相关部门指导和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停车泊位施划、停车场标识标牌清查,安装人行道硬隔离设施,增设或更换设置同向停车标识牌,保证每个路段和每个停车场至少2块同向停车标识牌。

(四)联合执法,严管重罚。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既要根据职责各司其职,又要及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一律拍照固定证据,张贴《违法停车处理通知书》,依法处罚。对“僵尸车”、销售二手车、占道修车等经通知拒不驶离、无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等,依法强制拖离。当事人不主动接受城管部门处罚的,城管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移送交警部门处理。

七、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阶段(20XX年8月10日—20日)。召开专项会议,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体,在全市发布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营造整治浓厚氛围。

(二)重点突破阶段(20XX年8月21日—9月10日)。

1、重点在淮河大道、洞山大道、舜耕路、朝阳路、龙湖路、广场路、国庆路、泉山路、蔡新路等29条“路长”包保责任路段两侧人行道、绿地、广场、游园设置道路硬隔离设施,科学施划停车泊位。

2、重点规范宾馆、商场、酒店门前停车秩序,各管理单位自行对门前停车场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施置同向停车标识、标牌、指向箭头,安排人员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3、重点整治29条“路长”包保路段两侧人行道、绿地、广场、游园、宾馆、商场、酒店门前停车秩序,依法进行处罚、拖离乱停放车辆。

(三)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9月11日—9月30日)。

各县区、各责任部门根据前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一步细化、优化专项工作措施,向城区其它路段全面延伸,结合全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在城区全面开展人行道等公共区域车辆乱停放专项整治工作。

(四)长效管理阶段(20XX年10月1日起)。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对反弹现象进行持续整治,建立“教育引导、泊位停放、隔离禁停、严管重罚”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深入研究人行道等公共区域交通秩序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建立完善城区人行道等公共区域静态交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相关部门单位要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部署上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强大合力。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相关部门单位要通过媒体呼吁和提醒市民文明停车、跟进宣传整治进展情况、曝光不文明行为,通过公益广告、宣传车、宣传资料、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全方位宣传,营造良好整治氛围,引导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城区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文明办、市城管办要不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对重视程度不够、整治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县区、部门单位重点督办,确保整治工作任务落实见效。对工作部署不及时、行动迟缓、职责不落实的予以通报。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各部门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强化工作措施,细化任务分解。整治计划、分管领导、联络人名单请于8月20日前上报市城管办,每周五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周报表。

篇四:2022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市民群众文明守法和“交通规矩”意识,服务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XX年4月20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半月的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为庆祝建党XXX周年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施策的原则,集中各方力量,消除一批交通隐患,治理一批拥堵点位,严查一批突出违法行为,努力实现突出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道路交通设施明显优化、“交通规矩”意识明显提升“五个明显”工作目标。

二、整治重点

在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以下“四类重点区域”的“五类突出违法”:

(一)四类重点区域。53条、213公里停车秩序示范路,108个文明创建精致路口;重要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地铁站、公共交通枢纽、长途客运站、火车站、机场、大型市场、大型居民区、景点景区等区域相关道路;其他交通秩序混乱、通行环境差的道路。

(二)五类突出违法。机动车辆乱停,主要包括城市主干道以及严管道路违停,次支路无序停车影响通行,小区周边违停堵塞进出通道、消防通道,小区内“僵尸车”占用公共停车设施等突出违法行为;机动车辆乱行,主要包括机动车辆不礼让行人、压越实线、加塞、违法调头,摩托车违法上路通行、非法营运、炸街飙车等突出违法行为;大型车辆乱闯,主要包括渣土运输车、搅拌车、大货车违禁通行、违法闯桥隧、闯红灯、超载超速,环卫、园林等工程作业车辆不按规定作业等突出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辆乱行,主要包括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通行、违法载人、非法营运、无牌无证上路、违禁通行桥隧,“麻木”、老年人代步车辆违法上路通行,聚集候客,快递、外卖车辆乱穿乱行、驾车接打电话等突出违法行为;行人突出违法,主要包括闯红灯、不走人行道、跨越道路隔离护栏等突出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综合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25日)。组织各区(含开发区、风景区,下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就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全方位动员部署。同时,在全市主流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6日至6月25日)。围绕“四类重点区域”的“五类突出违法”,组织发动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力量,每天开展整治工作,每周组织一次全市集中整治行动,每旬小结通报整治成果,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26日—30日)。总结提炼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法,从严治理交通乱象

1、强力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在全市发布整治“四类重点区域”“五类突出违法”通告,紧盯重点区域和道路交通突出违法行为,明确责任区域,细化责任分工,以“零容忍”态度,采取“守点、巡线、控面”方式不间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切实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整治态势。(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条块结合综合整治。各区、各部门、各行业要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配合综合整治工作。各区作为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以交警为主力军,整合辖区公安、城管执法、交通运输和市场监管等专业行政执法力量以及交通文明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统一参与综合整治行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3、突出难点集中整治。各区要组织残联、民政等部门,动员街道社区力量,加强“麻木”信息登记、人员劝导、违法整治、生活安置等闭环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管“麻木”主次干道违法上路、聚集候客、非法营运等突出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麻木”、老年人代步车辆销售环节的监管,对非法销售、改装窝点开展上门清查,并依法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市残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1、舆论造势全覆盖。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互联网新媒体,分波次、分步骤、全方位推进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宣传工作,组织各类媒体持续、广泛刊播整治工作新闻,不断曝光各类道路交通突出违法现象、典型案例,大力宣传正面典型。主动设置道路交通依法严管话题,组织线上线下广泛深入开展讨论,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综合整治和市民遵法守法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

2、社会动员全覆盖。依托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在街面、户外、社区、楼宇、公共交通工具等各类显示屏以及轨道交通车站、大型公交换乘枢纽持续播放交通守法公益广告;在全市居民小区组织开展制定遵守交通法规公约、上门宣传告知、典型违法案例教育等活动;在全市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道路交通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支持参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相关活动;常态化落实交通文明志愿者文明劝导工作,组织交通文明志愿者在108个文明创建精致路口开展交通文明宣传劝导,主动制止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3、单位行业全覆盖。发动各类单位、行业组织积极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做到所有单位对参与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的认识统一、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位;道路交通运输行业要组织全行业从业人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承诺书,落实单位对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交通违法行为内部叠加处罚制度;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要主动担责,制定本单位人员和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做到全员经常受教育、人人守法规。(责任单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行业协会)

(三)多方联动,深化协同共建共治

1、严格属地责任。各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工作要求,层层落实属地责任。要把依法严管道路交通秩序作为本辖区“一把手”工程,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加快补齐交通管理“短板”。要统筹整治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分片包干、捆绑责任、共同推进,并将社区、单位协助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和综合治理考评范围。(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强化部门职能。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研究制订本部门和本单位的任务清单,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扎实推进20XX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工作,建成微循环道路80条、打通断头路10条、新增人防停车泊位1。8万个。认真研究分析交通堵点,科学优化信号配时,实行“一点一方案”,加快推进26处年度拥堵点位综合治理;综合运用可变车道、借道左转、交替通行、增设机非隔离设施、清除路口障碍物等手段,再创建50处精致路口,各区至少打造1个交通秩序精致示范片区;加强路口工程渠化,提升通行效率,改善市民出行环境。(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委、园林和林业局、民防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3、创新社区共治。各区要深化停车秩序管理共治机制,开展背街小巷机动车辆停车秩序“交警牵头、多方参与”的“1+N”共治行动,组织社区、小区物业配合城管执法、公安交通管理、住房保障房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清理一批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僵尸车”、查处一批擅自停用或者将停车设施改作其他用途的违法行为、整治一批违停占道、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车辆。各区要在每个所辖街道选取至少1个有条件的社区,开展试点创建,加强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打造“零酒驾”“零事故”“零违法”社区。(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住房保障房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巩固成效,建立常态长效机制

1、完善交通管理警务运行机制。深入推进“万名警察进社区”活动,组织治安、特警、交警、派出所、警务综合服务站等多警联勤联动,强化基层网格化执法,有效扩大街面交通管理警力覆盖面;完善现有勤务机制,提高公安交通管理队伍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日常执勤执法勤务质量;加强社区力量联勤联动,将交通违法行为人上门宣传告知等工作与社区警务运作有机结合起来,夯实交通管理基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加强执法装备与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保障力度,加强路面监控设备应用,完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便携式非现场执法设备建设;升级视频监控执法设备,扩大交通违法LED警示屏应用范围,创新拓展“电子警察”新的执法功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3、推动智慧停车产业发展。大力推进院士引领智慧停车产业发展,加强停车设施综合供给和停车信息化建设,各区至少要选择1个社区(单位)开展“共享停车”试点,在车位闲置时向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服务。同时,大力推动企业、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内部临时停车资源错时开放共享,进一步盘活停车资源,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城投公司,各区人民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专班推进。调整加强市进一步加强文明城市创建深化交通秩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推进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办公,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各区也要相应成立由区委、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本辖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统筹落实。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班,强化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保障,强化支撑。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对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人力、财力保障力度,公安机关要依法保护各方面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各类妨碍执法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树立执法权威和执法尊严,形成社会各个方面广泛支持、主动参与、共管共治、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提供强大的支撑和动力。

篇五:2022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大力整治城市道路交通乱象,改善道路交通秩序,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和公安厅部署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结合XX城市交通管理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和江苏发展大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按照”什么缺改什么、什么弱补什么、什么差治什么”的原则,大力开展”全覆盖、零容忍、常态化”城市道路交通违法整治,优化道路交通组织,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创新交管勤务模式,着力治理城市道路拥堵以及交通秩序乱、出行难和停车难等”城市病”,进一步凝聚文明交通”江苏共识”、强化安全行车”江苏规矩”,服务保障”两聚一高”新实践和”强富美高”新XX建设。

二、整治目标

(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酒驾、醉驾、毒驾、闯红灯、闯禁区、闯单行线、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明显下降;机动车乱停车、乱变道、乱鸣号、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乱骑行、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以及工程渣土车、水泥搅拌车抛洒滴漏、超高超载、污损遮挡号牌、老年代步车、电动三轮车占道带客、违法上路等易发多发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二)交通乱点堵点得到有效治理。城市交通乱点基本消除,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堵点明显减少,重要交通节点拥堵明显缓解,拥堵范围明显缩小,中心城区重点学校、医院、客运站、商品、集贸市场等突出堵点、乱点治理成效显著,核心片区交通循环更趋畅通,城市路网整体通行效率明显提高;

(三)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明显改善。年底前,主城区以及生态文旅区、工业园区、盐化新区、XX区、淮阴区、洪泽区以及盱眙县、金湖县、涟水县全部完成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问题排查整改任务,排查、整改完成率达100%,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规范设置率达100%;

(四)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广泛深入,主题性、公益性、群众性、社会化文明交通宣传活动亮点突出、成效突显,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意识明显提高。建立、健全交通违法举报和公开曝光机制,深化交通违法社会化治理。各地城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明显下降,轻微交通事故自撤率达80%以上。

各地要结合实际确定整治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确保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整治交通乱象,保持严管严查高压态势。

1、严管行人和非机动车不文明交通行为。重拳整治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翻越护栏、非机动车骑行快车道、逆向行驶等不文明交通违法,严查严处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用观看教育片、参与交通协勤、媒体公开曝光和报请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所在单位等”四选一”方式,进行警示教育,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参与协勤的时间不少于15分钟。各地要在有条件的路口,合理设置一批固定学习教育场所。执勤中利用执法记录仪和交通监控设备做好取证工作,对拒绝、阻碍执法的,一律依法予以拘留,并利用媒体公开曝光。

2、严查机动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强化机动车闯红灯、闯禁区、闯单行线、乱变道、乱占道、乱停车、乱掉头、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充分运用摄录设备、交通监控和执法记录仪,灵活采取便衣组合执法、远程调度查证等方式,全力提高查处率。对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分析研判,科学用警,精准打击,定期不定期组织突击行动,大力开展滚动整治。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各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认定标准,严格上限处罚,符合记分条件的,一律严格予以记分。

3、严控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主动会同城管、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灵活运用联动整治、交叉执法、伏击守候等战术,严查城区渣土车、水泥搅拌车等工程车闯红灯、闯禁区、抛洒滴漏、超高超载、野蛮驾驶、故意污损遮挡号牌和老年代步车、电动三轮车占道带客、违法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6月上旬初显成效,6月底前明显见效。将违法多发、事故突出的渣土车、水泥搅拌车和工程运输企业纳入”黑名单”监管,对进入”黑名单”的,提交城管、住建等部门,督促采取限制招投标、提高准运门槛、取消市场准入资格等措施综合施治,全力遏制反弹回潮。再次向党委政府汇报,提请政府主导,工商、质监等部门牵头,切实落实电动三四轮车源头监管措施,坚决取缔非法生产、改装、拼装、销售行为。通过延伸管理触角、提高违法成本,努力营造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良好局面。

4、严管城市道路路内停车秩序。强化城区主次干道、中心商圈等大流量路段和支小道路易堵路段停车管理,综合采用监控抓拍、贴单、拖移等手段,加强违法停车整治,对重点路段违停行为,严格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标线处罚、记分。严格依据相关技术标准,科学合理设置路内停车泊位,严格控制路内停车泊位总量。对停车泊位严重缺乏、符合划线停车的,及时汇总报请施划增设;对不具备停车条件、乱停乱放突出的,及时申请安装车阻石或柱形、U型隔离禁停桩。对长期占用路内停车泊位的”僵尸车”,一律依法坚决予以清理。主动协调城管、住建等部门合理划设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并规范管理。最大程度地引导市民文明出行、规范停车。

(二)科学优化交通组织,推进精细化管理。

5、优化道路交通组织。要主动会同规划、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邀请规划设计、交通工程专家,认真组织排查城区路口交通渠化,开展路口交通组织和交通信号控制协同设计,合理采取分配进出口车道、设置待行区、可变车道、潮汐车道、专用车道等措施,全力挖掘路口通行潜力,切实提高路口通行效率和安全水平。要加强路段出入口管理,根据需要科学采取封闭出入口、实行中间隔离、机非隔离、禁左、禁行、单行等交通管理措施,完善行人过街通道、公交站点、路内停车泊位等交通设计,改善道路通行环境。着力提高交通信号控制智能化水平,优化信号灯配时,高峰时加强右转信号控制,减少直行和右转车辆相互干扰。

6、优化交通管理设施。深化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整改工作,确保保质保量、按时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科学设计、设置行人过街设施,通过设置安全岛、行人二次过街等待区,有效保护行人安全。学习借鉴”深圳经验”,大胆尝试、大力推广使用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自动识别提示装置,及时提醒遵守交通信号。各交警大队要在秩序中队、一线执勤中队指定专人,切实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工作,建立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日常排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随时报送整改。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改档案,建立突出、多发和重大隐患挂牌整改机制,实现交通设施隐患查、改留档,重大、突出隐患挂牌督办。

7、排查治理乱点堵点。组织专人,再次对城市交通乱点和堵点开展深入排查,重点排查辖区学校、医院、商圈、车站、老旧居民小区、各类商贸市场周边道路,以及其他交通秩序混乱路段。对排查出的乱点堵点,要按照”一路一策、一点一策”的原则要求,逐一制定、完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推进进度和责任单位,综合采取优化交通组织、加大执法整治、实施改造工程等措施,全力改善堵点乱点交通秩序,确保通行效率明显提高、群众出行满意率大幅提升。6月底前,市区清江浦区和开发区至少推出6条秩序严管街(交警一、二、三大队各2条)、生态文旅区至少推出1条秩序严管街,其他县区至少推出2条秩序严管街。

(三)改革交管警务机制,推动建立社会共治体系。

8、构建现代警务机制。探索、建立灵活机动、快速响应、科学研判、精确查控、扁平指挥、处置高效的现代警务模式。各地要积极借鉴”深圳经验”,研究制定城市交通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方案,完善交通指挥中心功能,加强情报信息研判分析,组建交警”铁骑”队伍,提升快速处置各类交通警情及其他突发事件能力。同时要完善责任区勤务机制,按照交警支队路口、路段长责任承包精神要求,研究、建立符合本地的交通勤务管理模式,落实巡逻管控责任,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采取公开排名、滚动督导、末位淘汰的方式,强化平台数据、管理实绩、管控质态三维度考核,切实提高交通管理勤务效能。

9、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管理。各地要紧抓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契机,主动联合文明办,发动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动员离退休人员、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人士,组建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队,走上街头路面,积极协助民警劝阻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要采取民警挂钩的方式,主动做好辖区文明交通志愿者培训、引导和协勤帮扶工作,确保广大志愿者积极、安全发挥文明交通协勤作用。充分利用车管安教平台和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平台,组织驾校学员和记满12分学习人员到路口协勤,确保严管街、学校、医院门口及其他重点路段交通高峰期间有人管理。各地要紧抓城市管理执法改革契机,主动协调城管部门执法力量参与城区支小道路、背街小巷违停执法,通过共管共治,形成互补策应。同时,还要充分利用公安网站、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建立交通违法举报平台,完善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踊跃举报各类严重和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0、发挥媒体宣传作用。要借助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各种交通陋习的危害,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传播文明交通理念,有效凝聚文明交通”江苏共识”,牢固树立安全行车”江苏规矩”。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采取组织记者随警采访、开辟整治专栏、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方式,全方位、多视角宣传报道整治行动。通过手机APP、交警”双微”平台等自媒体,密集推送整治动态,曝光典型案例。同时,要做好舆情引导工作,避免出现负面新闻炒作,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1、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健全中小学文明交通教育长效机制,利用假期前后和各类校园户外活动,组织民警走进校园、走近学生,定期开展文明交通主题教育,并通过”小手拉大手”,教育学生、引导家长遵章守法、共同抵制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组织专人深入社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将交通安全知识作为”道德讲堂”重要宣讲内容。同时广泛征求各界群众意见,引导群众积极提供交通管理合理意见和建议,主动配合交通整治行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以政府名义部署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其他警种和社会力量参与整治、齐抓共管。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整治措施。市局成立由张焱副局长为组长、交警支队领导班子、各县、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交警支队各相关单位、县区各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办公室在交警支队,尹志刚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考核通报。各级公安机关要全警动员,全力投入,把交通秩序整治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确保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文明规范执法。各地要严格落实公安部、省厅、市局关于规范执法相关要求,坚持文明、规范、理性、平和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公众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严防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群众不满、舆论炒作,影响公安机关形象。对少数恶意炒作造谣抹黑的,要及时澄清、依法查处,切实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要对参与交通管理的其他警种以及协助管理的社会力量开展培训,规范参与整治行动。

(三)强化检查督促。各地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定期通报检查考核情况,推动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预期效果。整治期间,市局将抽调专人,组成联合督查小组,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定期对各地整治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凡因整治措施不力、交通秩序混乱被省厅、市文明城市创建办或市局督查通报的,在厘清责任的基础上,一律严格实行倒查问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要于5月31日前,上报整治方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系人名单,每月23日前报送当月整治进展情况和统计表,重要信息要及时报送。

篇六:2022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补齐道路交通管理“短板”,有效治理交通乱象,不断提升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开展“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底在全市范围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公路安全与城市畅通并重,注重理念、制度、机制、方法创新,注重协同共治、共建共享,主动服务我市经济建设,有机结合正在开展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继续依法从严查处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优化交通管理服务,不断推进道路交通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满意度,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家园创造高效、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道路交通违法明显减少。中心城区“六横八纵”主干道和全市17个小城镇55条重点路段基本无机动车违法停车,乱行驶、乱过路等常见多发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中心城区、小城镇路口机动车守法率分别达到90%、80%,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率分别达到90%、80%,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分别达到80%、70%;全市主要道路电动自行车、二三轮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等“三车”和工程车道路交通违法得到有效管控。

(二)道路通行效率明显提高。重点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率达到95%;学校、医院等周边交通堵点治理扎实推进,循环交通片区、单行线路、禁左路段设置科学合理,交通组织管理进一步完善;优化交通信号控制和“绿波交通”设置,时段性、路段性交通拥堵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明显优化。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进一步完善;大力推进高清视频综合信息采集系统改造建设,灯控路口覆盖率达到95%;斑马线交通视频监控设施安装率达到90%;机动车违停自动抓拍设施建设布点合理,稳步推进,力争通过两年时间实现重点道路机动车违停自动抓拍设施全覆盖。

(四)道路交通参与者交通法治意识明显提升。道路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行为大幅减少,道路交通执法权威明显增强,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遵法守法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五)道路交通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明显进展。镇(街道)道路交通管理队伍建设有效落实,执法整治多部门协作联动、交通堵点治理主管部门主体责任、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及工作人员私家车交通违法抄报等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道路交通管理格局基本形成。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整治行动立体式宣传。

1、推进舆论造势全覆盖。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分层次、分步骤、全方位推进综合整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持续、广泛刊播整治工作新闻,持续曝光各类突出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典型案例;电视频道每日黄金时段、广播节目准点时段高频次播放飞屏字幕或公益广告;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开展交通依法严管话题讨论,营造交通文明法治氛围。

2、推进社会动员全覆盖。各类电子显示屏等发布渠道滚动播放宣传提示和公益广告;深入推进交通宣传“五进”工作,基层单位开展制定遵守交通法规公约、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典型违法案例教育等活动;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道路交通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并通过“小手拉大手”引导家长配合参与整治行动;深化路口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广泛发动交通志愿者协助民警劝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文明宣传;推广交警执勤岗现场教育点建设,对轻微交通违法者通过观看宣传视频开展现场教育。

3、推进单位行业发动全覆盖。推进落实社会单位履行对本单位人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法定义务,先行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工作人员私车交通违法抄告制度;道路运输行业发布全行业安全文明行车倡议,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承诺书,提高客货运车辆交通守法率,落实单位对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制度;公交、出租、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寄递物流企业和其他专业运输单位建立从业人员交通违法行为内部处罚制度。

(二)组织开展道路交通违法大整治行动。

1、切实加强路面执法整治。整合执法资源,坚持囤兵路面,坚持天天整、滚动整、反复整,通过采取超常规措施和手段,以优势力量加强现场管控,始终保持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采取“守点、巡线、控面”方式,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依法加大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要充分利用互联网APP等新技术、新手段,积极探索和创新交通违法举报等平台建设,依法取证、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2、提高交通科技装备运用效率。大力应用非现场抓拍设备查处机动车显见性违法行为,改造、新增一批高清视频综合信息采集系统,中心城区和全市县级以上道路灯控路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斑马线交通视频监控设施安装率达到90%以上,加强视频巡查,实现人机合一、人机互动和线上线下联动,提高执法整治效能。

3、不断推进专群结合的整治格局。公安、城管、交通等专业行政执法力量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各负其职,抓好各自管理领域的执法整治工作,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要借鉴G20峰会安保平安巡防工作,由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团市委牵头组织平安巡防人员和文明志愿者,落实责任路口,开展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路面交通劝导活动。

(三)有效推进静态道路交通管理。

1、加快公共停车场位建设。加快推进《XX市公共停车场布点规划》落地建设;严格落实规划调控,严控各类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结合住宅小区及周边背街小巷治理、棚户区改造及闲置空地实施临时公共停车场位建设工程。全面开展路内停车位清理、规划,逐路排查、合理布点,在不影响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规范的前提下,尽可能增划补划停车位。

2、创新实施停车管理社会化。积极探索完善停车设施投资建设运营体制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合作共建,进一步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逐步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现状。加速推进我市停车管理有偿使用政策落地,在中心城区核心范围内试行停车收费管理,推进车辆停放社会化、智能化管理,提高停车场位周转率和利用率。

3、深化社会停车资源整合利用。医院、学校、办证中心等对外公共服务单位,要切实承担社会管理责任,通过内部空间利用、调整内部交通组织等手段整合停车资源,尽最大可能增加停车位设置,供服务对象停车使用,有效缓解周边道路交通拥堵。

4、开展机动车违法停车执法整治。整合执法资源,逐路探索路长制管理,实行分路包干责任到人,加强常态化现场管理;系统分析交通流量特点和违停车辆规律,制定机动车违停抓拍设施布点规划并加快实施进度,力争利用两年时间实现城区及小城镇重点道路和重点部位全覆盖。

(四)优化调整交通运行组织。

1、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排查、整改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基础设施,确保设置规范、配套完善、清晰醒目;大力运用交通信号智能化控制,不断推进主要道路“绿波交通”建设,提升道路交通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2、优化交通组织管理。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车辆禁行管理,严格落实通行证管理规范。优化调整现行单行道路设置,规范限行、禁行时段和车辆要求,严格执行单向通行规定;同时,继续实施中心城区交通组织设计专题研究,切实推进重点路段单行线、“禁左”等交通组织措施落地见效,优化动态交通出行环境提高易堵路段通行能力。

(五)联动实施交通堵点治理。

1、建立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市治堵办牵头会同住建、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交通堵点调查排摸,系统分析堵点形成特点和原因,提出政策性、工程性综合治理工作意见,明确相关部门治理工作责任,督促落实相关治理工作措施,着力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内外衔接、各负其职”的交通堵点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2、落实行业管理主体责任。教育、卫生计生、交通运输等部门及各镇(街道)要切实担负起学校、医院、商场、车站等公共服务行业管理主体责任,根据市治堵办堵点治理总体工作意见,“一点一方案”细化出台公共服务单位周边交通拥堵治理工作方案,经市治堵办审核同意后,及时落实治理工作措施,完成治理工作任务。

(六)深入开展交通隐患排查治理。

1、深入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临水临崖路段防冲撞设施是否齐全,客运线路、校车行驶线路、危化运行线路等路段交通设施是否完善,主要路口是否存在遮挡视线等,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治理整改的,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临时性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2、深入开展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排查整改。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和农村微型面包车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切实摸清底数,全面纳入管控视线。一是排查重点车辆驾驶人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不具备驾驶资质的驾驶人,依法采取停运措施。二是排查重点车辆是否按期参加年检,对逾期未参加安全检验的,必须坚决停运。三是排查重点车辆违法行为是否处罚到位,督促当事人及时接受违法处理。

3、完善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认真履行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完善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每季度不少于1次开展联合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完善相应工作台账。坚持检查与整改并重,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交通安全隐患,并严格落实隐患抄报制度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措施,提升排查治理成效;对事故多发点段特别是短期内连续发生严重伤亡事故的要随时加强排查,第一时间消除重特大事故隐患。

四、职责分工

(一)市委政法委。牵头制定“平安巡防”队员参与交通劝导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市委宣传部。牵头制定综合整治宣传工作方案,协调媒体开展宣传。

(三)市文明办。负责发布全市文明交通倡议书,统筹全市范围内交明交通志愿活动;牵头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工作人员私车交通违法情况通报。

(四)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路面整治行动;细化制订路面执法整治勤务、城区交通组织运行和交通设施建设等工作方案并加快实施;优化路内停车位设置,加大路内违法停车执法力度;组织开展交通隐患排查,督促落实隐患治理;配合开展综合整治宣传和交通堵点综合治理工作。

(五)市住建局。负责中心城区道路网络完善、道路功能提升、公共停车场建设;督促加快计划内停车泊位建设;牵头制订交通堵点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督促落实“一点一方案”治堵工作措施;探索开展机动车停放社会化、智能化管理调研和试点工作。

(六)市交通运输局。执行交通组织运行方案,制定并实施中心城区公交线网优化调整方案;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监管职责,加强“一点一方案”堵点治理工作实施,落实交通运输单位行业管理和宣传教育;研究推行公共自行车进小区、进公共服务单位;参与交通秩序执法整治行动。

(七)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公安等部门规划设置职责范围内市政道路上街沿临时停车位,加强违法停车现场管理力度;配合开展交通堵点治理工作;参与交通秩序执法整治行动。

(八)市教育局。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执行“一校一方案”堵点治理工作;负责推进校车服务,指导督促学校优化学生上、下学接送方案;将交通安全和文明教育纳入中小学主题活动,并通过“小手拉大手”引导家长配合参与整治行动。

(九)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落实综合整治工作所需必要经费和相关项目建设资金。

(十)其他部门。切实履行部门职能,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配合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社会宣传,加强内部教育管理;推进内部停车资源社会共享。

(十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强化人、财、物保障,推进“两站两员”(镇交管站及农村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镇专职交通管理员及农村交通安全协管员),抓好交通秩序整治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全面提升小城镇交通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以及市委市政府“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专项行动部署精神,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精心组织部署整治行动。市政府成立由市长项敏任组长,副市长马焕勇、沈汝秉任副组长,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局等部门及各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任主任,并成立工作专班。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制订相应工作方案,落实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各行业主管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制订专项宣传、交通违法执法整治勤务、重点部位交通堵点治理、城区交通组织运行、交通基础设施和科技设施建设、路边停车位布点设置、公共交通服务提升、交通志愿者和“平安巡防”上路劝导活动等工作方案,并建立重点工作清单制度,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责任人、有进度安排,确保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指导督查。要建立工作通报、例会、督查、考核等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汇报,加强针对性的检查指导,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府督查部门要制定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专项督查方案,定期开展督查并通报。要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做到整治行动推进与长效机制建立“同步走”。相关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汇总报送工作,及时汇总报送涉及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典型案例和其他重要信息。

各单位相关工作方案于10月10日前报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13XXX)。

篇七:2022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切实解决我市城市交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管理的档次和水平。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XX市创建山西省文明城市工作部署,全面分析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市、县两级城市建成区为重点,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原则,深入开展全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管理的档次和水平,为迎接“二青会”的召开、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有序、畅通、安全、绿色、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主要目标

(一)加强城市建成区智能交通建设。在城区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城市智能交通建设,根据城区现状进行有计划、有顺序的城市智能设备的配备(人脸识别系统、交通违法抓拍系统、公共交通信息管理系统、停车诱导等),真正做到科技强警,网上巡逻与路面精准打击全面结合。

(二)完善城市建成区道路交通设施。对标线不清、标志不明和标牌破旧的设施进行重新施划、设置和更新,同时对电子监控、信号灯设备检查维护,确保有效运行。“示范路”“示范区”交通管理设施规范设置率达到95%以上。城市建成区主干路、次干路交叉口的科学渠化率达到90%以上,车辆掉头和左转冲突的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三)改善城市建成区停车秩序。推进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城市停车设施运营管理,8月底前完成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逐步推动改善城市停车环境。整治根除沿街单位、门店强占公共停车位现象,坚决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停车无序、车头朝向不一致、占用盲道人行道等现象。

(四)大力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在主要交通路口、公交站点、长途汽车站、人行横道,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活动,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人行横道礼让行人,杜绝机动车随意掉头、变道、争道抢行,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护栏等现象,逐步提升城区路口文明交通形象。

(五)打击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合理布置警力,加强对城市建成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特别是十字路口的管控力度,开展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乱停乱放、超速、超载、酒后驾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整治,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守法率达到90%以上。

(六)畅通公共交通行车秩序。倡导绿色出行,不断提高常规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离石区达到25%以上,孝义、汾阳市达到20%以上,其他县达到15%以上。同时,整治占用公交车道行驶、占用公交站停车等行为及“小街巷”行车秩序,打通“微循环”,确保公共交通行车畅通。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统一调度、指挥协调工作开展。

组长:XXX、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XXX、市政府副秘书长、治超办主任

成员:XXX、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XXX、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X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XXX、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XXX、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XXX、市教育局局长

XXX、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局长

X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XXX、市民政局局长

XX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XXX、团市委书记

各县(市、区)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XXX、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韩毅兼任。负责全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期间的综合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成员单位要再明确一名局领导专门负责推进此项工作。

四、任务分工及措施

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强大合力,确保部署的事情执行到位,安排的工作落地见效,提出的问题全面整改。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政府办公室。

协调各县(市、区)开展建成区道路交通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评估。按照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测评系统(wmpc。)(用户名:wmpc_141100密码:CP000000),对我市建成区交通综合治理、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公共交通服务能力、文明交通守法通行、交通管理专业水平等5方面40项内容进行摸底自评。将此项工作纳入13710系统,督促6月25日前完成首次上报,根据省政府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组专家组审核和初步评估情况督促6月底前完成二次上报。

(二)各县(市、区)政府。

结合辖区实际,打造综合治理“示范路”“示范区”,示范路应包括建成区路网主要通道,离石不少于5条、孝义、汾阳不少于2条、其他县市不少于1条,每条道路不少于2公里,单条道路长度不足的,可延长至连通道路;示范区一般在中心城区选择,离石、孝义、汾阳不少于1个,每个示范区的面积不小于9平方公里,其他县不少于3-5平方公里。(城市规模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划分)“示范路”“示范区”确定以后,各县(市、区)挂牌向社会公示。同时,通过微信、微博、互联网调查问卷的方式,掌握辖区群众重点关心的问题和需求,为下一步的专项治理找准重点。

(三)市县宣传部门。

1、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现代传播新媒介,大力宣传自律、包容、文明、礼让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升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素质。

2、倡导文明单位组建交通文明志愿者队伍,有计划地安排到我市主干道和重要路口,协助交通警察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劝导行人、非机动车的不文明行为。

3、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益组织等机构的带动作用,积极组织开展“礼让斑马线”等活动,提升城市品质,塑造城市文明形象。

4、统筹新闻媒体,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乱停乱放、超速、摩托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和店外经营、马路市场、强行圈占店前、门前停车位以及大型商场、医院、校园门前等乱象每周进行曝光。

(四)市县公安部门。

1、统筹政府执法部门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综合治理。联合政府督查室对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科学优化城市核心区及学校、医院、商贸区等重点区域、拥堵节点的道路交通组织,根据交通流量变化规律和道路条件,合理应用“单行道”“微循环”、潮汐车道等交通组织方式,缓解早中晚高峰城市交通拥堵。

3、加强智能交通投入,对电子监控、信号灯设备检查维护更新,对标线不清、标志不明和标牌破旧的设施进行重新施划、设置和更新,确保有效运行。“示范路”“示范区”交通管理设施规范设置率达到95%以上。城市建成区主干路、次干路交叉口的科学渠化率达到90%以上,车辆掉头和左转冲突的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4、改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慢行交通的通行条件,合理设置机非隔离护栏、阻车设施,改变机动车挤占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现象。推广设置安全岛、增加过街天桥及行人过街信号灯。

5、加强交通出行诱导服务,与社会力量合作,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和新媒体渠道,为群众提供实时、准确的导航路况信息和交通管理信息,及时发布交通管制、恶劣天气等出行提示信息。

6、以城市道路中的交通堵点、秩序乱点、严管街区等重点路段,党政机关、学校、车站、商圈、医院、大型居民区等周边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整治区域,严厉打击容易致乱致堵致祸的“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两闯”(闯红灯、闯禁行)、“两牌”(套牌、假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管“一口两线”(路口、斑马线、停止线)、“三车”(低速车、摩托车、非机动车)通行秩序,不定期开展城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7、加大警力投入,实施交警、巡警、派出所民警“三警”联勤机制,并通过扩大交警示范岗辐射带动效应、完善高效指挥体系、优化交通勤务模式、增加路面巡逻频次等有力措施,充分发挥公安主力军作用,提高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实现路口提效、路段增速、路网扩能的工作目标。

8、对中心城区主干道路以严格控制为主,按照“有限满足市民夜间停放需求”的原则,合理设置夜间停车泊位;对非中心城区主干道路以适度供应为主,适当提高道路停车位数量,满足群众停放需求。

9、完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确保行人、非机动车有路可走。着力改善非机动车道、行人道等慢行交通的通行条件,合理设置“机非”“人非”隔离护栏、阻车桩、隔离墩等设施,改变机动车挤占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现象,满足行人、非机动车的出行需要;配合城市管理局在道路两侧合理位置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确保非机动车、摩托车、共享单车按序依次停放,解决非机动车、摩托车、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问题。

(五)市县教育部门。

1、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交警、学校、家长停车共治”经验,消除校园周边接送学生停车乱象,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利用校园电子屏、展板、橱窗、板报、家长微信群等宣传载体,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发送交通安全知识,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2、继续加强各校园(包括幼儿园)保安人员维护校园门前安全工作,继续加大校园门前及周边违法乱象的整治,学校在上下学时段要增派3-5名保安人员配合公安维持校园门前的秩序,学校要实行“错时放学,定点接送”的办法,改变“只管门内,不管门外”的方法,彻底消除校园门前的违法乱象。

3、在全市中小学校开设“遵纪守法、文明交通”课程,建立属地公安交警部门定期入校授课工作机制,积极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学校,切实提升中小学校学生安全出行意识。

(六)市县卫生部门。

协调市县医院加大医院门前及周边违法乱象的整治力度,增派保安人员定时、定岗、定责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维持医院门前及周边的秩序,实行既要管住院内,又要管好门外的方法,彻底消除医院门前及周边的违法乱象。

(七)市县城管部门。

1、加强城市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系统建设,倡导绿色出行,科学设置行人过街设施,在人流密集的区域,结合周边建筑、公交车站,统筹规划和建设过街天桥等设施,形成连续贯通的步行连廊。

2、升级建成智慧环卫综合监管平台,依法取缔“占道经营”“以路为市”等交通乱象,对临街占道修车停放的汽修厂、二手车店和没有作业空间的洗车行,以及其他临街占道经营商铺进行清理整顿。

3、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强化渣土车监控系统功能,实现准入、运营、处置、监管、执法联动。严格落实渣土车辆违法抄报制度,配合公安部门严打渣土领域涉黑恶势力,推动渣土综合整治实现部门联动、信息共享。

4、加强规范企事业单位、商贸区、医院、学校、集中居住区等重点区域周边停车位的设置,针对无照非法圈地、圈店前便道收取停车费的行为,通报相关单位,联合市场监管、公安部门进行整治取缔。

5、规范便道、人行通道。整治便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乱象,统一规划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统一车头停放方向。

(八)市县交通部门。

1、依托现有法律法规严把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市场准入关,合理设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和公共自行车的投放规模,督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落实每1万辆共享单车必须配备不低于50名服务人员的要求,加强对共享单车使用的监管,引导市民文明使用共享单车。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停放管理,合理施划停放站点。

2、加强公共交通运行情况评估和研判,及时调整和优化公共交通网线,合理设计公交站点与交通枢纽、停车场的衔接,大力推进公交智能化建设,提高发车频次,延长运营时间,完善“XX公交APP”平台运营,通过更为人性化的经营模式,吸引市民更多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3、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大对非法营运行为的整治力度,重点整治火车站、汽车站、广场、医院、学校以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

4、严厉打击出租车拒载、拼客、强揽、甩客、倒客、故意绕行,以及未取得出租车从业资格证从事出租车营运的违法行为。对出租车随意停车揽客、随意占道调头、驾驶时拨打电话、吸烟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5、完善公交车驾驶员安全隔离室安装工作,并在每辆公交车上配备1-2名保安人员。

(九)市县市场监管部门。

1、针对无照非法圈地、圈店前便道收取停车费的行为,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联合城市管理、公安部门进行整治取缔;打击取缔非法经营未列入国家“公告”序列的电力三轮车、电力四轮车。

2、严厉打击车辆非法改装、拼装行为,重点整治改装、拼装窝点,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拼装、非法改装三轮、四轮机动车以及非机动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

(十)市县规划、住建部门。

1、制定、完善市、县停车场配建标准,分类确定不同区域建筑设施的停车配建比例,合理规划停车设施,加强停车设施建设规划,合理规划和配置停车资源,8月底前完成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逐步推动改善城市停车环境。

2、充分挖掘社会停车资源,组织街办、社区、派出所等基层组织积极协调驻地单位、医院、学校、居民小区等加大临时停车资源的开放力度,组织开展非机动车道、便道及商户门前临时停车位的排摸及规划设置工作,提高停车设施利用率。

(十一)市县民政部门。

加强与城市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将路名信息以及损坏的路牌标志告知城市管理部门,共同做好路名标志完善工作。

(十二)市县团委。

组建交通文明志愿者队伍,有计划地安排到市县主干道和重要路口,协助交通警察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劝导行人、非机动车的不文明行为。

五、实施步骤

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6月25—6月30日)。市政府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动员。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梳理阶段(7月1日—7月9日)。通过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实地勘查、蹲点调研等方式,找准突出问题和紧迫问题。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阶段(7月10日—12月23日)。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性地制定治理方案和措施,建立治理台账,细化治理内容,明确时间节点,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阶段(12月24日—12月31日)。对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和量化考核,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对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负主体责任,县(市、区)长要亲自挂帅,督促落实,制定本区域内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的短期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市直成员单位要设立相应办事机构,根据任务分工逐条分解细化,制定实施意见,确定“一把手”负总责。同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门联络员,建立定期会商工作制度,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共同推进工作,共同开展评价。

(二)加强执法管理。要树立执法权威,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尊法风气,突出对容易致乱致堵致祸交通违法行为的肃清力度,实现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全覆盖、“零容忍”,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形象,落实执法保障,争取广大市民群众的支持理解,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安全执法。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加大文明交通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自媒体,动员各行各业、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建、共管、共治,全力提升公众安全、文明出行意识。要善于运用新的载体和手段,建立与群众沟通互动的渠道、平台,通达民意,问计于民。要扩大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要加大交通违法及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四)强化考核排名。市政府督查室要全程介入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逐项推动任务落地,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行动不迅速、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要启动提醒机制,下达《督办单》限时答复,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约谈、诫勉谈话等组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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